读过《意义的形而上学》 🌕🌕🌕🌑🌑
很可贵的是他对维特的那本神棍玩意给出了如此严肃细致的回应。后来的章4-6的一些回应也颇具启发性(特别是蒯因和普特南吧
一方面,内涵主义与内在论进路可以说是已经得到了足够辩护的(当然可以争论说辩护本身不够充分),比如从内涵-超内涵出发的反驳以及放松涵义-指称关系
另一方面,他提倡的柏拉图主义图景虽可以理解但也仅止于此(类比于哥德尔的数学哲淆立场)而还是一种在形而上淆与认识论问题上有着无数缺陷并缺乏辩护的东西。自然主义(与相对化/心理化处理)如何解释对象理论本身的客观性问题一直是包括数淆哲淆与语言哲淆中的常见问题,但概念论-生物学本质主义者与科学及数学哲淆的结构主义者仍然提供了很多可选进路
他将语义理论定义在type以及诸语义关系上的一种精细化的实在论式进路,最好的结果或许是转向结构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