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 缔造共和 🌕🌕🌕🌕🌑
美国独立战争历时八年。从1775年开打,1776年《独立宣言》宣布13个殖民地独立,到1783年战争胜利。但独立战留给北美大陆的,不是一个叫做美国的国家,而是13个独立的邦在《邦联条例》下结成的联盟。《邦联条例》条例具有宪法性质,但并不是一部宪法,原因也在于,此联盟并非国家。
战胜英国后,危险解除,联盟的使命完成。按照人类历史分分合合的剧本,接下来面临的就是联盟解体,成员各行其事,甚至互相摩擦。而我们现在都知道,历史在这里拐了个弯儿。这13个各自拥有主权的“邦”,居然跳出了剧本,组成了一个以共和为政体,以政教分离为政治框架的统一国家,开启了继续合作的新篇章。本书讲得是从美国1783—1789年间,从邦联到制宪共和的联邦政府建立过程中的任务和故事。
有四个伟人让从邦联到国家的转变成为现实。他们是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约翰·杰伊(John Jay)和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在战后的道路选择上,他们是“国家主义者”。他们想要将独立起来的殖民地们捏合为一个具有经济、政治、外交等主权的国家。
与之相对应的是“邦联主义者”,也就是说各个邦以独立国家的身份建立一个联盟(类似于当今的欧盟)。当然,这两者在当时都不是主流。既然已经独立,各个殖民地应当各自独立自行使主权,才是主流看法。
然而“国家主义者”们通过其在军事,外交,财政,宣传等方面的才能和经验,采取一系列的政治思考、决策和行动,最终在费城的制宪会议上制定出了国家宪法,并游说推动各邦议会最终批准了宪法,留在了联邦。当时的政治框架最总为美国在北美的扩张,定下了政治基础。
书中有意思的几点:《合众国宪法》与《独立宣言》是在同一间屋子里签署的。费城的制宪会议是秘密进行的。权力法案并不包含在第一版宪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