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Theory of Justice
[美国] 约翰·罗尔斯 译者: 何怀宏 / 何包钢 …
简介
自由主义中的保守派只能接受形式上的平等,也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而自由平等主义者则表现出对于实质平等的强烈关怀。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了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平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说,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煌煌50万言的文字,便是围绕这两个原则展开的。
contents
译者前言
序言
第一编 理论
第一章 作为公平的正义
第二章 正义的原则
第三章 原始状态
第二编 制度
第四章 平等的自由
第五章 分配的份额
第六章 义务和职责
第二编 目的
第七章 作为合理性的善
第八章 正义感
第九章 正义的善
术语索引
人名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