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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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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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fatter: 焦循 撰 / 沈文倬 点校
forlag: 中华书局
udgivelsesdato: 1987 -10
serie: 十三經清人注疏叢書
indbinding: 平装
pris: 6.55元
antal sider: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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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清人注疏

焦循 撰 / 沈文倬 点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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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堂与友人黄承吉(1771–1842)论学,二人有鉴诸经《正义》,只知仅守一家之注,而未能兼综博采,故欲为诸经另撰新疏,冀能“破孔贾之藩篱,突徐杨之门户”。群经之中,里堂以家学渊源,尤精于《易》。而于《周易》以外,里堂深恶《孟子》伪孙奭疏“体例踳驳,征引陋略乖舛,文义冗蔓俚鄙”,故亦思为《孟子》另着新疏,以补前人之阙。
因之,里堂于完成《易学三书》后,即与其子廷琥编撰《孟子正义》。关于《孟子正义》的编纂过程,里堂尝记之曰:“于丙子冬,与子廷琥,纂为《孟子长编》三十卷,越两岁乃完。戊寅十二月初七日,立定课程,次第为《正义》三十卷,至己卯秋七月草稿粗毕。”
可见于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冬天,里堂父子已开始准备编撰《孟子正义》。二人先以近两年时间,博采历代有关《孟子》及赵注之论述,编次为《孟子长编》三十卷。及《长编》既成,里堂再就其中所录,删繁补缺。
于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七月,草成《孟子正义》三十卷。其间里堂惟恐“志有懈弛”,故“立定课程”以逐日稽省。 惜翌年七月,里堂旧病复作,故于《孟子正义》的校誊、编订上,仅能手录其中十二卷而已。
里堂殁后,廷琥秉承父志,歇力完成《孟子正义》之校对、誊录工作。惜半年有余,于道光元年(1821年)二月,廷琥亦以病终。临终之日,遂深托其叔焦征,以完成《孟子正义》之刊刻印行。最后于道光五年(1825年),《孟子正义》终告付梓完成。
从上可见,《孟子正义》一书,盖成于焦循、焦廷琥、焦征三人之手,并于道光五年二月印行,此乃今传《焦氏丛书》本。后光绪二年(1876年),衡阳魏纶先复校此本,成《焦氏遗书》本。除此以外,尚有数种版本流传,兹试列各种版本如下:
1. 稿本,南京图书馆藏。 2. 《焦氏丛书》本,清道光元年(1821年)刻。 3. 《皇清经解》本,清道光9年(1829年),广东学海堂刻。 4. 清道光刻本,谢章铤校,福建省图书馆藏。 5. 《焦氏遗书》本,清光绪2年(1876年)衡阳魏氏刻。

contents

卷一 孟子题辞
卷二 梁惠王上(凡七章)
一章
二章
三章
四章
五章
卷三
六章
七章
卷四 梁惠王下(凡十六章)
一章
二章
三章
四章
五章
卷五
六章
七章
八章
九章
十章
十一章
十二章
十三章
十四章
十五章
卷六 公孙丑上(凡九章)
一章
二章
卷七
三章
四章
五章
六章
七章
八章
九章
卷八 公孙丑下(凡十四章)
一章
二章
三章
四章
五章
六章
卷九
七章
八章
九章
十章
十一章
十二章
十三章
十四章
卷十 滕文公上(凡五章)
一章
二章
三章
卷十一
四章
五章
卷十二 滕文公下(凡十章)
卷十三
卷十四 离妻上(凡二十八章)
卷十五
卷十六 离妻下(凡三十三章)
卷十七
卷十八 万章上(凡九章)
卷十九
卷二十 万章下(凡九章)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告子上(凡二十章)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告子下(凡十六章)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尽心上(凡四十七章)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尽心下(凡三十八章)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孟子篇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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