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版勘誤(2022年3月8日更新)
![Wei-chieh Tsai](https://neodb.social/media/profile_images/2024/2/24/n-63agUXpfvPv16fWKLkY56D4EI.png)
本書繁體中文版條目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未能顯示,所以這條勘誤只能暫時發在英文版的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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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324:第二行下,「邊疆的遙遠、荒涼與貧脊」應作「邊疆的遙遠、荒涼與貧瘠」。
頁421:倒數第三行下,「海上的收入對清朝而言直到並不重要」,「直到」二字應刪去。
頁425:第七行中,「而且準噶爾人通常都都帶去......」,「都都」第二字衍,應刪去。
頁672:註42,「近來的奧斯曼帝國......」由於其他譯者用了「鄂圖曼帝國」,需統一。
頁674:註20,《宮中檔雍正朝奏折》應作《宮中檔雍正朝奏摺》。
----以上錯誤已於2021年3月3刷版中更正----
書封摺頁:作者簡介中提及「2006年以《中國西征》一書獲得美國亞洲協會最高學術榮譽的列文森獎」,2006年有誤,應作2007年。
頁12:倒數第四行上,「澈底」應作「徹底」。
頁22:倒數第三行上,「Schlesinger, J. (2017). A World Trimmed with Fur」中的A沒有對齊後文。
頁78:第四行中,「拉希德丁」應作「拉施特」或「拉施德丁」。
頁80:倒數第六行中,「喀爾干」應作「喀拉干」。
頁89:倒數第五行上,「回鶻」應該是維吾爾人,但考慮到清代沒有這個稱呼,也許改作「回部」更適當些;倒數第三行末,「恣意忘為」應作「恣意妄為」。
頁93:第一行下, 「俺答汗不未統一」應作「俺答汗不但未統一」。
頁143:第三行上,「中國人抵抗不公平對待的叛亂」改「中國人反抗不公平的對待,起而叛亂」。
頁153:第一行中,「科爾沁蒙古則是二十二萬三百零八個家庭」,「二十二萬三百零八」應改為「兩萬兩千三百零八」。
頁154:第一行,漢文小注「阿媽父也」與「厄脈母也」混入正文,應加括號區分。
頁159:倒數第三行上,「一六三七」應改「一六七三」。另原文將三藩之亂結束時間訂為一六七八年,應照原文頁463記載,改為一六八一年。
頁167:倒數第七行下,厄魯特憨都台吉等遣使進貢謝罪时间誤植為1864年,應為1684年。
頁171:倒數第七行下,「喀爾丹」應作「噶爾丹」。
頁175:第三行中,「烏爾加河」之名 ,據《清聖祖實錄》康熙二十九年五月癸丑,問澤卜尊丹巴屬下人,得知「噶爾丹於五月初三日。率兵渡烏爾扎河」,應作「烏爾扎河」;倒數第七行上,西峰口應作喜峰口。
頁201:第九行中,「長子」改「皇太子」;倒數第七行中,「盛京」應作「北京」。
頁204:倒數第九行下,「長子」改「皇太子」。
頁206:引《平定朔漠方略》卷二十三,康熙三十五年五月己未條,此「朕與汝等覿而定議指示地界」,應作「朕與汝等覿面定議指示地界」。
頁218:第四行上, 「鄂爾多斯在富裕」應作「鄂爾多斯再富裕」。
頁228,第五行上,「後金的女真」應作「金代女真人」。
頁231:第二行,「轉而對對中央歐亞民族施加經濟壓力」,此處「對對」第二字衍,應刪去。
頁254:倒數第一行下,「解僱」改「革職」。
頁255:倒數第八行上,「他聲稱從贛州到巴里坤的路線積雪三到四英尺深」,此處「贛州」應作「甘州」。
頁267:第一行,「同樣帝拒絕了年羹堯要求......」,「同樣帝」應作「同樣地」;倒數第三行,原文Sonam Stöbgyal有誤,應作Sonam Stobgyal。
頁272:倒數第三行,顎齊應作鄂齊。
頁279:第四行下,「祖父」改「父親」;第九行,「爾等系成吉思汗之後裔」應作「爾等係成吉思汗之後裔」,另後一句「何不將遊牧、仍移於阿爾泰」,應作「何不將遊牧仍移於阿爾泰」;第十行,「如有兵戎,協力相距」應作「如有兵戎,協力相拒」。
頁291:第四行下,「噶爾單策零」應作「噶爾丹策零」。
頁292:倒數第七行上,作者將日本視為清朝的忠誠藩屬國,實際上不太準確。也許用朝鮮為例更佳。
頁293:倒數第三行中,原文記達什達瓦部眾被安置在察哈爾有誤,實際上是被安置在熱河。
頁295:倒數第八至九行,「喇嘛達爾扎」應作「達瓦齊」。
頁297:倒數第一行上,「徹辰汗」應作「車臣汗」。
頁308:第八行上,「同情」改「支持」。
頁313頁:倒數第三行上,「一七六五年,位於回部(六城,Altishar)南部、擁有近百萬人口的城市的烏什爆發叛亂。」這句話裡存在兩個問題:第一,「回部南部」。原文是south march of Altishar,濮德培的這種說法本身就有問題,因為無論是歷史上還是現當代,從來沒有人對回部(更多的時候用「回疆」)使用過這樣的說法,最多的是「回疆」,然後有「回部」(回部大部分時候表示的是回疆的回人部落),還有「天山南路」或「南路」。中亞地方文獻稱「六城」(Altishar)。所以,south march of Altishar這種說法非常尷尬,而譯者譯為「回部南部」也就顯得非常彆扭,也是錯誤的。因為即使按照這種說法來翻譯,烏什也應該是位於回疆北部而非南部。所以,這裡的south march of Altishar譯為「回疆」較佳。第二,「擁有近百萬人口的城市」。這個說法不知道濮德培所依何據?根據現有文獻以及學者的研究,直到嘉慶時期,整個回疆的人口可能只有不到三四十萬,烏什一個小的駐防城市哪裡能有「近百萬人口」?當然,譯者未能指出這一處問題也有失誤。
頁314:第七行下,「烏什叛亂分子……也討厭濫權的漢族官員……」。清朝統治回疆初期,駐紮回疆各城的官員基本上都是滿蒙軍事官員,很少有漢人官員。所以此處的「漢族官員」顯然不太合適,也許可以逕譯為清朝官員。
頁324:第一行下,原文烏蘭布通有誤,應改為昭莫多。
頁355:第八行上,「同情」改「支持」。
頁362:倒數第一行,一五八七年應作一七五八年。
頁370:第一行下,一千一百三六應作一千一百三十六。
頁381:第二行, 「其間相距或貳 拾里或肆伍拾里不等。不等民間耕種全資南山雪水」應作「 其間相距或貳叄拾里或肆伍拾里不等。民間耕種全資南山雪水」。
頁382:第三行下,「雹爆」應作「雹暴」;倒數第六行,「一班」應作「一般」。
頁409:第七行上, 「不同於明代懷有矛盾情緒的作家們」,「作家」應改「官員」。
頁411:倒數第四行上,作者引王業鍵論文將1908年的白銀徵收賦稅額估計為「五億三千兩百萬兩」,不過經查原文與重新計算後,該數額應為544,925,059兩銀。但是這個數字實際上也高得不合理。所以很有可能王業鍵的表本身就有問題。但是這個就得核對他所用的材料了。
頁418:第七行中,「只取得有限成度的成功」,句中「成度」應作「程度」。
頁423:「哈薩克人將自身重新定位,從原先其他中央歐亞的供應者手中,轉向為越發仰賴中國商品了。」,這句改譯為「隨著哈薩克人越來越仰賴中國商品,他們也重新定位自己,而疏遠了其他中央歐亞的供應者。」
頁424:第三行下,「在溪邊畫定界線」,句中「溪邊」應作「西邊」。
頁427:第二行上,「給予商人預付款亦後」,句中「亦」應作「以」。
頁431:倒數第五行下,「從内地擴展到新征服地區也的文官行政也展現了同樣的驅力」,第一個「也」字衍,應刪去。
頁435:倒數第二行下,「所有這些都證實自然與人群歡迎的他的到來」,句中「歡迎」二字後「的」字衍,應刪去。
頁438:第七行下,「回復他儲君的地位」,句中「回」應作「恢」。 倒數第五行上,「做為」改為「作為」。
頁464:第十行上,「造就了的沉默」,句中「的」字衍,應刪去。
頁469:倒數第一行中,「正確的」應作「正確地」。
頁474:倒數第一行上,「奇觀」改「盛大場面」。
頁481:倒數第六行下,「洩漏」改「展現」。
頁489:倒數第二行上,「諸夏之亡,君」應作「諸夏之亡君,」。
頁495:倒數第五行下,「邊纂」應作「編纂」。
頁496:倒數第五行中,「喀什米爾」應作「克什米爾」。
頁497:第四行下,「其十一」應作「七十一」。
頁498:第十行下,「對與關內」應作「對於關內」。
頁499:第九行上,「竄逆相循」應作「篡逆相循」;倒數第六行上,「洩漏」改「展現」。
頁500:開頭前五行引文,應作「土爾扈特之在當日,竄身無所,鄂羅斯與之額濟爾肥沃之地,得以休養生息,譬如鳥焉,卵而翼之矣,安享幾二百年。傳至烏巴錫,擁眾百萬,牲畜滿野,鄂羅斯遇有危難,即匍匐救之,亦義不容辭,顧聽舍楞之邪說,而包藏禍心,欲占中國之疆界,棄久安之業,逞不測之謀,涉沙磧不毛之地,履虎狼殘暴之鄉,以致種類幾無孓遺。豈獨其謀之不臧?抑亦天厭之矣。」
頁503:第五行下,「回復我們祖先」,句中「回復」應作「恢復」。
頁504:倒數第七行中,「《欽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傳》,在一七七九至一九五年間編纂。」句中一九五應作一七九五。
頁505:倒數第十行上,「即阿玉氣汗姪子的歸還給他」此句不通,應改為「即阿玉氣汗的姪子歸還給他」。
頁506:第十行下,「合理的」應作「合理地」。
頁514:倒數第六行上,「柏克」應作「伯克」。
頁520:倒數第五行下,「Brzezi ski」應作「Brzezinski」。
頁527:倒數第九行下,「博領克圖」應作「博碩克圖」。
頁542:倒數第八行中,「洩漏」改「顯露」。
頁544:倒數第四行上,「清潮」應作「清朝」。
頁549:第十三行下,「也讓我們對糧食政策和如何運作更豐富的看法」,「如何運作」後面漏一「有」字,應補上。
頁556:倒數第二行上,「不必須」改「未必」。
頁580:倒數第三行下,「明代中國透過十五世紀開始的一條鞭法」句中「十五」應作「十六」。
頁588:第八行,「Journal of Early Modern History 5, no. 4」,4沒有對齊後文。 倒數第四行下 ,“Disanzhou”應為“Disanjie”。
頁589:倒數第一行,Beyond the Pass為書名,應改為斜體。
頁596:下起倒數第四行,GZDOL,應作GZDQL。
頁652:注17,第一行, geographique改géographique。
頁657:注107,第一行, geographique改géographique。注3,第四至五行,Zur Uberlieferungsgeschichte des Berichts uber den personlichen Feldzug des Kangxi-Kaisers gegen Galdan (1696-1697) 應作Zur Überlieferungsgeschichte des Berichts über den persönlichen Feldzug des Kangxi-Kaisers gegen Galdan (1696-1697) 。第五行,ArthurW.應作Arthur W.。注4與注6,Uberlieferungsgeschichte應作Überlieferungsgeschichte。
頁660:注75,第一行,representant應作représentant,conquetes應作conquêtes。
頁686:注78,第四行,「奏折」應作「奏摺」。
頁709:注89,第二行,「後勤曲線」應作「生長曲線」。
若讀者有見到其他的問題,還請傳訊告知。以作為日後修訂依據。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