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第三章
自然权利的发现起源于自然的发现,而发现自然是哲学的工作。前哲学的对应物是习惯、方式。82-83
对习俗主义的批判,习惯和方式意味着权威,不一定是永恒真理,自然正当出现于对权威的质疑。85《理想国》《法律篇》都有体现,自然正当如何取代了权威。86
权威之间存在着冲突(87)权威依靠耳听,而理性解决了人之为人,88发现了自然就发现了哲学,90
哲学本身是有预设的,对自然有所要求,但都是理性可以理解的(这种预设不一定是真的,无法用理性检验,但这样的预设有积极的作用,意味着自然正当和哲学之间的张力,有关起源的任何答案都与自然正当的接受或拒斥是相容的96)。90自然是发现的,但自然没被发现是因为被权威隐匿了,而不是不存在。91 在哲学的帮助下,自然成为了权威,但哲人与城邦的关系,影响了自然、自然正当的认识,自然正当和哲学存在着张力。93
习俗主义否认存在自然正当。94现代观点也否认自然正当,把自然作为标准。 97
习俗主义否定自然正当,认为有各种自然权利,但是并没有证明权利的原则是可变的。回到前面,自然权利的接受或拒斥都是相容的。98否定自然正当,就会把某一特定社会看作是唯一正常的,但一个社会达到最佳政制时也可以是自然的。99
还是证明了“自然权利的接受或拒斥都是相容的。”漂浮不定和互不一致证明了自然正当的有效性。101
批判习俗主义,尽管没有自然正当的把握,有足够的困惑,但是这恰好展现了自然正当的确实存在101
科学知识可能倾向于得到真正的自然正当,但不会符合正义。确立正义的是一种政治艺术或政治技巧的能耐,也就是维持张力的平衡。103
习俗主义否认公共善好,然而存在着混合制度,最大程度的维护正义103-104习俗主义干脆否认掉了这一可能。此外将哲学看作是潜能,实现永恒的可能性是错误的,自然的发现和哲学的发现是最例外的可能,p89的例子,是说明人的可能性的现实化即哲学,是超历史、超社会、超宗教的。105习俗主义否认公共善好(自然正当),但却声称某一阶级的利益是公共善好105
正义无法被具体化,每一具体化都习俗性的109,如正义被理解为伤害别人的习惯,或者是帮助他人的习惯,这意味着将部分归属为整体。106
正义没有自然为其依据,公共利益只是集体的私利,这里的前提还是“正义无法被具体化,每一具体化都习俗性的”。107
这里真正的正义应该如此理解,这种正义是以智慧为最高准则的正义,比如苏格拉底,他服从于城邦的审判,也就是被习俗所欺骗。擅长于追求自身利益,就是审慎或智慧,可以联系到《为何政治哲学》中的自我认识。108
习俗主义的关键在于,权利是属于城邦的,哲人却认为权利或者自然正当可以甚至必须脱离城邦来进行沉思。109
习俗主义被柏拉图简化为:善的就是快乐的,这是古典享乐主义的观点109追寻快乐第一个替代了遵循祖制的取向。110
伊壁鸠鲁是哲学的习俗主义,是唯物主义,柏拉图在唯物主义中发现了习俗主义的基础,**不依赖于习俗而被人感知**,这一点是和自然正当一样的,但是快乐依赖于人的感觉、感官。110伊壁鸠鲁要得到彻底的快乐,需要通过哲学生活来完成。美德是出于人的盘算,这就是说,美德必须通过作用于人的感官而称呼其为美德,所以是有用之物111
哲学的习俗主义,是先于城邦生活的,然而这不是自然正当的观点,自然正当意味着在城邦中,哲学家发现自然,“哲学在早期社会是不可能出现的“113非强制不是自然的,在强制中才有发现自然的可能,113非强制是受到了世界诸墙的保护,哲学能够突破世界诸墙114政治生活与哲学生活相抵触,施特劳斯认为合乎自然的是哲学生活。114
庸常的习俗主义,认为合乎自然的生活是僭主的生活,这种观点是因为智者派诋毁了前苏格拉底时期的哲人115-116哲学习俗主义认为哲人的生活才是合乎自然的116
智者的观点属于庸常的习俗主义117-118普罗泰戈拉甚至认为,人为(art)更符合正义118
平等主义的自然权利论和美德政制是抵触的,平等认为,公民社会与自然正当是相一致的(古典自然正当认为是有张力的),需要以同意为基础,相别于古典自然正当的以义务为基础。119契约论包含了对公民社会的贬低,准确说是对公民社会中负责任、追求义务的公民的贬低。120
第四章
苏格拉底不关心自然,拒绝从自然与习俗的具有颠覆性的区分着眼,来考察人类事物。121但是苏格拉底这类古典自然正当论者都是要求自然与习俗的区分,这一区分有着充分的重要性。122
苏格拉底是从意见上升到真理的,他始终不懈地思考自然正当的问题,这是一种新的路径。123
苏格拉底区别于前苏格拉底的哲人,是从哲学的“狂热”回到了政治与哲学具有张力的“清明”和“中道”。124
存在各种纷繁多样的意见(有着各种各样的权利),这和自然正当是相容的,并且自然正当需要从意见出发。首先,如果人们都有对自然正当清晰的概念,那么纷繁多样的正义观念,这一现象就反驳来存在自然正当,柏拉图认为哲学家更接近自然正当的观点。126
意见观点当然是局限的,这一局限恰好表明了整体,“所有的理解都以对于整体的一种根本的意识为先决条件。”126
习俗主义的错误恰好就在于无视整体理解的可能,把意见当作自然正当了。127苏格拉底他们从习俗主义出发,这更加强了自然正当的观点。127
再次回到古典自然正当对习俗主义之享乐主义的批判,善的还是快乐的有个抉择,但是这个善的并未说明是正义还是智慧。享乐主义的快乐对应欲望的等级,欲望指明了他所处的相较于自然正当的距离(自然构成和它的“什么”)127
自然法和自然正当的一致。128
对于自然正当的生活、人类优异性的生活而言,无法从享乐主义或功利主义的立场加以解释。快乐的层次取决于人品的高下。129
人的社会性构成人的自然正当的基础,这也是在反伊壁鸠鲁以及前苏单纯的哲学生活。130
城邦是一个小社会、封闭的社会,132开放的、包容宏富的社会通常人性层次上比封闭社会更低。严肃的努力是指灵魂被召唤着趋向完满。133
强制似乎是习俗性的,但城邦因为强制不是习俗性的。134
强制是由政治家、立法家或创建者的恰当指导活动而来的,所以是符合自然的。a政治乃是人类优异性使自身得到发展的领域。b城邦的强制最终是服务于个体的。都说明,哲学家想要过上符合自然的生活,首先得在城邦生活之中致力于城邦的完善才有可能。135
西塞罗意在强调人的社会性,而非平等主义。136-137
最好的社会是politeia政治,绝非法律(习俗)现象,而是一种好的生活方式,在好的城邦下哲人的生活方式。138所以古典派关注的是好的政制(理想国那种)。139
这里生死攸关的问题可以联系到 《为何政治哲学》里的“自然正当是什么,这个问题是在政治的领域向人提出来的,政治事物对哲学而言具有紧迫性”涉及城邦与哲人的紧张关系。140最佳政制需要哲学家阐释。而且是可能的可实现的。140
制度趋向人的充分完善,才是高尚的。142唯一理想的政制是明智者(善即智慧、哲学生活)的绝对统治(唯一合理的人制),高尚之士(善即正义)可以模仿明智者来完成较次的法制。143古典派最后落脚于混合政制。强迫明智者未能,或者明智者无法发挥作用、不存在,就需要让高尚之士来模仿,施行法律,来保护可能存在的明智者的自由沉思,从而影响城邦对人性的完善。144
古典派推崇贵族统治,是因为贵族能够同情哲学的阶级,和前面的高尚之士模仿明智者一致。(145)
自然正当的政治性,是政治生活与哲学生活的张力,然而圣经信仰和平等主义的影响下,这一张力会消失,最佳制度问题,就是如何让哲人既出离城邦自由沉思,又能让哲人管辖城邦,这一政治事物对哲学而言具有紧迫性的问题。圣经是让上帝之城成为最佳政制,哲学生活被贬低了,而古典派认为哲学生活高于政治生活。146-147
人的终极目的是哲学生活,超政治的,但是自然正当却要预设城邦的存在,自然正当就不能但从哲学生活这一维度提及。正义不能从自然正当、人性中推出来、具体化,这和前文一致。147
对于自然正当的研究,要从意见出发,这和苏格拉底一致。148
习俗主义让正义具体化,这里施特劳斯提出了批判。148-149
自然正当古典派认为,对劳绩唯一恰当的报酬是荣誉,正义的社会,就是社会的等级要求严格对应于功绩的等级。150
公民社会培养起尚武的习惯与正义的要求是矛盾的151,但不能退回到世界国度、上帝之城来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152这种自相矛盾非常重要,可以联系到政治生活与哲学生活的张力。
所以,施特劳斯接下来又指出了这些矛盾和张力,哲人是被迫去统治的,并且政治生活要得到完善,必须致力于哲学生活,政治生活只是哲学生活的前提条件而已。153相反的情况如,一个没有哲学生活却符合正义的人,极有可能变成纵欲之徒,在私生活上败坏。154
哲人必须下降到城邦,是出自哲人的自然秉性。154所以淡化或修正对智慧的要求,就很有用,公民社会需要在智慧与同意/愚蠢之间达成一种根本妥协。哲学是癫狂的,政治是中庸的。155这就导致了公民社会不是完全依据于自然正当,而是淡化乐的自然正当、次生的自然正当。156
把西塞罗解释成斯多葛学派,也就是专注于哲学生活的学派,是一大误解,他们接受斯多葛的神兆论,又批评了它,他们是为公民身份,也就是说政治生活辩护,贵族政治是可取的,古典派认为贵族对哲学的同情,而阿提库斯则是因为他作为贵族的身份。157斯多亚学派完全关注于哲学生活,超越了柏拉图的自然正当学说。157结论:把西塞罗看作是斯多亚派自然法学说的拥戴者,是对他的误解。158
这里论述了亚里士多德对政治生活与哲学生活之间张力的看法:第一,不需要淡化自然正当哲学生活与政治生活不存在不协调,因为人的本性是城邦动物、政治动物,那些超越于政治社会的自然正当不可能对人而言是自然的。159苏格拉底、柏拉图:纯然正当的生活方式是哲学生活159 第二,一切自然权利都可变的,阿奎纳加上一限制,除了出自永恒神的自然正当,是不可变的。
古典派相一致的观点是,存在着一种普遍有效的诸目的的等级制,但是却不存在普遍有效的行动规则。这里还强调了紧迫性之区分,将最高级的行动变成最紧迫或最必需的事情。165
托马斯的自然正当,有着某种偏离,没有针对孤立无助的人心,只有那些认识神、受到神的启示的人,才能认识自然正当,那么政治生活与哲学生活都不是最根本的、具有明显张力的。166现代自然法就是对托马斯自然法的吸纳的一种反动,将自然法独立于神学之外,将人的自由得到极大的释放,甚至颠覆了婚姻不可接触、生育控制这类问题。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