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
读完《言论的边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上述短短的一句话即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由詹姆斯 · 麦迪逊起草。保障了现在 3 亿美国人批评政府、宗教,甚至焚烧国旗的权利。但这些权利并不是在制定之初,即 1791 年就保障了的。这是经过最高法院的很多次判定,从裁定《1798 年外侨与煽动叛乱法》违宪开始。在新闻自由方面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征兵言论方面的「科恩诉加利福尼亚州案」、种族歧视方面的「布兰登伯格诉俄亥俄州案」。美国在两百多年来不断的完善对言论自由的定义,这是连欧洲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也无法比拟。
但这也带来了弊端,如互联网的发展让网络霸凌现象无法控制,假新闻的泛滥在 2016 的美国大选浮出水面,而对隐私的不重视人们甚至很难获得独处的权利。
如何释法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过程,重要性不下于立法本身。比如言论自由的立法者应该不会想到书中的很多案例的出现,尤其是互联网的到来他们更是想不到,这就要求最高法院揣测立法者的动机。宪法本身应该保持简洁,而后通过大法官的换代适应时代的需求。
我很喜欢书里后面的一句话:「也许,言论自由最鼓舞人心的地方在于它能够最直接地把追随政治思想的自由留给人们;换言之,人们能够不受限制地思考那些被认为是理所当然、无需思考的政治忠诚、允诺、服从和暴力。」
同样,最近,作为对互联网上信息自由流动的最大推手之一,Google 迈出了回归中国的第一步,对 Google 翻译「优化了中国用户的体验」。作为一个 Google 的中国用户,这一天等了 7 年。就如姑娘等了七年的色号终于上市,男孩等了七年的游戏终于上线。我也相信,中国的经济只用了不到 40 年就走完了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的道路,对于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完善不会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