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暮的时尚

白月
白月 @J_inthecities
时装时刻1987-2007 - 评论

又把这本书拿出来看。最初是因为新鲜,当时高考过后自认为要好好收拾一下形象,看见报纸上的书评,在大学图书馆搜索到了这本“时尚的”书。

看黎坚惠的书,学不了穿衣,但能学到了其他更有意思的事。我比较幸运,因为住得近,放假可以去香港买衣服,无意中理论结合了实际,看到了很多书里提到的品牌。我买过一双黑色漆皮Dr. Martens短靴,一件agnès b黑灰色条纹拉链外套,甚至在我知道这两个如雷贯耳的品牌之前。当然我的Dr. Martens和agnès b是经过量产后的Dr. Martens和变更主设计师之后的agnès b,小众变大路,没有那么值钱。

我还照着书里大加赞赏的Helmut Lang去找了实物来看,当然那时也是日本母公司美国设计师而非Lang本人的设计了。还在I.T.远远看见了花里胡哨的森津千里,没有想靠近研究的动力。来了巴黎之后,在春天百货看见店员需要打扮成医生的Maison Margiela副线MM6,觉得眼前一亮,但也早与Margiela本人无关。就连至今仍在高位的Lemaire,黎坚惠也认为1995年的高峰之后就再也无法超越他自己。我还去了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参观了书里提到安特卫普美术学院时装系向政府要的建筑改装成的时装博物馆。(可说我是黎坚惠“教导”的比较用心努力的学生吧?)她还说据此想到香港西九龙文化中心,希望可争口气。黎老师,你如果知道现在都没完工会不会气得吐血?

来了巴黎我才发现agnès b和A.P.C的店开得到处都是,瞬间没有了心里给他们加上的小众知识分子滤镜,这也是为什么我仍然只有那件agnès b拉链外套的原因。于是也明白了书里写Boy London在香港没有代理权之前T恤鸭舌帽都是高档货,正式代理入港之后却再也不时尚。当时看书笑香港人肤浅,其实自己也逃不过这种追求小众的虚荣心。

香港是我的时尚领路人,而巴黎是时尚恩师。香港很刻薄,而巴黎很宽厚。巴黎街上的人一个赛一个漂亮,可他们从来不追求流行,无论男女都可以大衣修身牛仔裤加切尔西靴,已经标配了几十年,以致现在看侯麦的电影会有时间就没有向前走过的错觉。最时尚的是人本身,而非衣服。另一方面巴黎的时装工业也非常成熟,甚至可说过于饱和,哪怕是中低端品牌的剪裁也是非常立体的,在实际购物中很少有看着好看却穿不上的情况,做到了设计与技术双优,可以感觉到得到这个行业的竞争之激烈,光有外表是难以存活下来的。我觉得在巴黎买衣服很享受,受煎熬的是设计师,他们要想方设法用剪裁把人的赘肉藏起来,而不是要求顾客减肥;而在香港,因为自己不够瘦穿不下小码似乎是种原罪。

但总地来说,我活在一个已迟暮的时尚年代,21世纪的10年代是个对过去的大复刻时期,少有新鲜的观点,新鲜的设计;我离黎坚惠那生猛而疯狂的80,90年代太远了,我在实体店摸到的每一件衣服都好似是最初设计的鬼魂,画皮难画骨,仅此而已。黎坚惠说她是fashion victim,那我只能算fashion survivor,她找身上缺乏什么,而我找身上拥有什么。

P.S. 书里黎坚惠与张曼玉在蓬皮杜美术馆前的合照,张曼玉穿的绿色雨衣,正是前两年巴黎流行到烂大街的款式,我都趁打折花30几欧买了件Zara的白色。抄都抄得如此迟暮,不知该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