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黄河十二月的风

太白兔
太白兔 @rousalin
最后一个匈奴 - 评论

(原文系陕西现当代作家的选修课作业,2014年写的,原发在15言上。版权什么无所谓了,这种东西谁好意思抄,因为它的副标题是!“浅谈《最后一个匈奴》中九次性-交的作用和内涵”。而且也没写完……)

(在2018年突然想起来,翻了一看,妈妈我以前咋这么会胡说八道,留在豆瓣做个纪念吧)


《最后一个匈奴》是高建群于上世纪90年代完成的一部高原史诗。作品力图通过陕北土地上杨家三代的变迁,摸索出匈奴民族在历史在今日的蛛丝马迹。

但从一届耕地农民,到教书先生和革命分子,再到作家,他们的经历无疑天差地别,想要看出其中脉络并非易事。但正如小说中杨岸乡所说的,若无当年两个“风流罪人”跨越了民族的野合,就没有他与索菲亚在统万城遗址上跨越千年时间和数万公里空间的结合。因此性行为,在一般意义上是为了繁衍人口,但在此文本中就有了更广阔层面的诠释。

高建群对于三代性行为的描写,能明显找出的有九处,从类别上来分有婚内性行为、通奸、道德层面的乱伦和野合四类。当然乱伦和野合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通奸的一种,但因其在文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故分别列出;而其余通过推理可知的性行为,如陕北婆姨的通奸和丹华与其他男人的性交之类,因对文本没有产生实际的作用,故略而不列:


如上图所示,作为故事叙述的第一代杨贵儿和杨干妈,其结合并无什么稀奇之处,无非是村野之间为了繁衍后代的联姻。两者也从未有过出轨的行径。在《最后一个匈奴》中,姑且可以作为最为传统的婚姻模式观。

而到了第二代,婚姻便不是简单的说一门亲事以便祖父母含饴弄孙,虽然婚姻的初衷仍然是繁衍后代,但并没有在此止步,而且也不是只要有三孔窑洞就觉得满足了。人物对父母安排的婚姻有了本能的抗拒,无论是为了筹备嫁妆而被牺牲的蛾子,还是看似获得了利益的杨作新。相应的,两桩婚姻都以破裂告终,但杨作新的休妻是主动的,蛾子的回娘家则更多是受到了男人的胁迫——要她去做粉头,但蛾子不愿意。

婚姻破裂的酝酿是杨家第二代与第一代命运不同的原因,而破裂的开始即是第二代走上与第一代完全不同命运的体现。

破裂的原因在杨蛾子,是因为她不想为丈夫担负不光彩的工作,是道德上的;在杨作新,则是因为他接受了教育,不再局限于娶个媳妇生娃的生活,他虽然那时还不懂女人,但已经晓得心仪赵小姐的好看和有文化,是观念上的。

不过这些道德和观念都充满了矛盾,就如作者在描述匈奴人和汉人混血后代时所说的“分裂为两半的脚趾的这位后裔,通常他对土地表现了更多的爱恋,他生性温驯……而那些脚趾光滑的后裔,他们的性格像他们那眉眼分明的面孔一样,身上则更多地呈现出一种桀骜不驯的成分,永远不安生。”

就像杨作新,雄心勃勃革命热情高涨,将陕北的土地仅仅当做他发展才干的地方,因为这种淡漠的感情,他经常不回到吴儿堡的家里,更是随时在逃亡和潜藏中度日。虽然他的人生确实比杨贵儿要丰富精彩许多,但最后的结局还是从空中重重地跌落在黄土地上。

至于杨蛾子,则更是矛盾的体现。她因为不想当妓女逃回家里,让丈夫追要嫁妆酬金过来,结果还间接地导致了父亲的死亡。但当她照顾伤兵赵连胜时,就将道德贞洁之类放到一边了,唱起酸曲《大女子要汉》,还在通奸苟合被母亲发现后说,“妈妈,是他想要我;不,是由不得我了!”

在这个层面上,杨作新就没有杨蛾子的开放,一直对黑白氏的酸曲后知后觉,直到某晚睡通铺,黑白氏边讲:“怎么,我热身子遇上了个冷枕头,热屁股遇上了个冷板凳?”边施展手段,他才恍然大悟当他给黑寿山当“干大”的第三层意思——即“干大来了狗不叫”的通奸内涵。

到了杨家第三代,只有杨岸乡一个,对比他和他父亲看来,他们两个性经历虽然呈现出截然不同甚至于完全相反的态势,但可谓是殊途同归。杨作新是从内敛(或言传统),寻求突破后又再次内敛;杨岸乡则是从封闭懵懂中突然寻到了突破口,就此如黄河东去般一路外放,直到完成与遥远的姐妹仿佛跨越千年的交合并缔结婚姻。

具体说来,杨作新早年听从父母之命娶了同是出身农家的灯草儿,虽然圆了房,但他并不喜欢,一心想追求城里的赵小姐,虽然最终没有玉成,却也休了灯草儿,完成了一个知识分子与封建的断裂。后来与黑白氏的通奸,则真正完成了他的性启蒙,以至于“他觉得自己,时至今日才了解女人,未免有些遗憾”。在肤施城中当校长时,他却舍弃了自己心仪的较为好看的寡妇,再次听从母亲的要求,娶了皮肤黝黑却规矩老实的荞麦,完成了他一番情感的挣扎和优游后的回归。

杨岸乡则不同。他早年并没有恋爱经历,直到在陕北县城遇到丹华后,才有了对女人的念想,但那时丹华太过高高在上不可接触,以至于杨岸乡饥不择食,去和一个窑洞里的妇人通奸,成为妇人们茶余饭后显耀自己的谈资。这种不堪的欲望发泄虽然仅有几次,却也完成了杨岸乡的性启蒙,成为往后他在通往更大的世界时的准备。

在这个层面上,丹华就是这个更大世界的门槛,因为她的书和稿件被送到纸品回收厂,杨岸乡才阴差阳错受到文坛赏识。虽然他百般解释,“花子”这个笔名还是和他捆绑了起来,并带着他平步青云似的进入到了以往他有所了解却并未涉足的文学世界。而也因为杨岸乡在巴黎博览会上遇到丹华并满足了十几年前在陕北对她的欲望,明白了丹华好游历好冒险的精神虽然符合自己匈奴人的一部分好征伐的血性,却并不符合自己对乡土的感情,最后才会与远从匈牙利寻根而来的索菲亚野合、结婚。

这样解读之后我们发现,性行为和经历的不同体现了杨家三代命运的不同,除过传统的婚姻模式,二代和三代都有了通奸的成分。此时再结合开篇两个“风流罪人”的野合做一番梳理之后,则可以归纳出:首先,一头一尾的野合剧情,其实是一种映照和回归,使《最后一个匈奴》如回到原初一般形成一个完满的圆形结构。然而不同的是,开头的匈奴人和放牛女被称作“风流罪人”,但杨岸乡和索菲亚不是,而是久未曾见的兄弟姐妹,有的不是风流感,而是亲近感。

与此同时,书中另有两处提到了“风流罪人”一词,一次是在杨作新和黑白氏通奸时,“后来,那个睡在灶火口的老汉,被响动惊醒了,他不满地嘟囔了一声……炕上两个风流人物,登时脸色羞红。”;还有一次,则是杨蛾子与赵连胜晚上悄悄通奸之后,“现在,他们看见正窑里亮着的灯光了,于是明白事情已经败露。两个风流罪人,在窑外,耳朵对着嘴巴,说了好长时间。”

虽然口口声声说是“风流”是“罪人”,但作者还是给陕北土地上的通奸赋予了诗意。例如调情都是通过唱酸曲的形式体现的,“六月的黄河十二月的风,老祖宗留下个人爱人”,前一句分明是诗经起兴的沿袭。又有那剪纸,剪的是孕妇,是抓髻娃娃,是合欢树,是猴子坐莲花,是蛇盘兔,追溯上去,就是对巫婆的红裹肚,对阴阳调和统一,对生殖的崇拜。甚至通过杨蛾子这个唱酸曲高手的嘴说:“有一面山坡,沟底下淌着一股水。山顶像一个弓背。那石砬子,就是从山顶上滚下来的。巫神娘娘的红裹肚给他们指了这个地方。”

而就是这种对生殖的崇拜和对性需求的不回避,导致了文中另一种奇特的通奸模式——乱伦的产生。当然,这里的乱伦是指道德伦理层面上,而非生理层面的,以杨作新与黑白氏为例,他们并没有亲缘关系,但杨作新是黑大头的兄弟,又是他儿子的干爹,对于黑白氏来说就是干叔叔,但他们发生了不止一次性行为,从道德来说这无疑是无法接受的,但从书中可见,这在陕北并不是一个偶然现象,甚至在开头有言:“例如《舅舅挎外甥》,例如《公公烧媳妇》,例如《干大烧干女》,例如《坠金扇》等等,这些叙事诗般的酸曲,毫不遮掩毫不羞涩地叙述下一次一次房事的过程,并且由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身份,从而产生了一种难以言传的暧昧成分和谐谑效果。”因此也有杨蛾子和杨憨憨(憨憨作为杨岸乡的干大,与杨蛾子等于干兄妹),也有杨岸乡与丹华(丹华是黑寿山的女儿,而杨岸乡的父亲则是黑寿山的干大,他俩的关系等于干叔侄)。

该提的都提了……然后我的就不想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