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其一思其二、死而後已、永無休止的權力欲

Amo Wu
Amo Wu @amowu
利维坦 - Review

「利維坦」這個詞指的是《聖經》中的一種與上帝相抗衡的大海怪,作者霍布斯用這個詞指代現代國家,他隱含的意思其實就是,國家的強大力量甚至可以達到與上帝相抗衡的地步。

這部書是一部講述國家理論的政治哲學著作,以及作者霍布斯是如何從「論人類」到「論國家」,形成自己的理論體系的。

政治哲學是研究政治「應然狀態」的學問,也就是說,它是告訴我們理想中的政治應該是什麼樣子的。

與政治哲學相對應的是政治科學,它是對政治進行「實然分析」的學問,也就是說,它告訴我們現實中的政治實際上是按照怎樣的規律進行運作的。

古代政治哲學都是告訴你,你的靈魂應該向善,應該嚮往智慧,應該接近神的道路,然後以這些道德勸誡為方向,告訴你好的國家是怎樣的。 霍布斯卻告訴你,人的本性就是自私自利、貪婪凶惡、貪生怕死的,你不要妄圖改變人性,而是只能在這個基礎上建立一個國家。 所以好的國家不是能引導人向善的國家,而是能鎮得住一切貪生怕死凶惡之徒的國家,引導人向善不是國家的工作,也沒有任何意義,國家的工作就是讓人們用和平的手段去滿足自己的利益。

慾望和恐懼。 你的意識天生就希望佔有更多的東西,想要食物,想要美女,想要金銀珠寶,也就是利益;同時你的意識最害怕的就是失去這一切,尤其是徹徹底底失去這一切,也就是死亡。

人性最強烈的兩大動力就是慾望和恐懼,也就是追求利益,並且害怕失去利益。 除此之外一切其它的都是虛偽的,沒意義的,包括道德在內也是如此。

如果你聽到別人在對你宣揚道德,只有兩種情況,一是他在用道德掩飾某種利益,二是他自己腦子不清楚,把別人關於道德的虛偽之詞當真了。但是你也不用管,你就看清楚一點:自己能從中得到什麼好處就夠了,這樣,你才是一個理性的人,而理性就是人最大的武器。

動物做所有事的目的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利益,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損,最重要的是避免自己的死亡。


如果這個叫做「自然」的籠子里沒有誕生「社會」,那它就是一個戰爭狀態,人人相互為敵。(黑暗森林法則)

就算這個世界盛產大量果實,人人都不會餓死,但誰也保不准自己哪天就會遇到一些突發事件,失去手中果實的情況,這個時候他還是必須把別人幹掉,把他手裡的果實搶過來。 所以,戰爭狀態才是根本,經濟利益是附屬品。

人性中要滿足慾望的一面決定了我們生活的自然狀態就是戰爭狀態,但人性中怕死的一面又逼迫我們要建立起一個社會來確保我們的安全,這就是所謂的社會契約理論。

霍布斯理論中這個原始契約的內容,就是所有人跟所有人都簽訂契約,把自己的自然權利,也就是動用一切手段捍衛生命安全的權利轉讓給這個強大力量,讓它來確保契約能夠成立,確保和平狀態能夠得到維護,這個強大的力量就是國家。

國家天生就不可能是正義的,因為它為了履行自己的職責,一定要阻止破壞和平狀態的人行使自己的自然權利,而根據「自然法」理論,一個違反自然權利的社會當然是不正義的! 所以國家永遠都不可能是正義的!

國家是邪惡的嗎? 當然也不是。 如果沒有國家,任何正義的契約都不可能實現,因此國家當然也不會是邪惡的。

國家這種東西跟正義和邪惡是沒有關係的,它就是確保契約成立的機構而已。 所以,你實現正義,也不要指望通過國家去實現。

國家跟正義應該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因為人性是惡的,國家的使命是要對付惡人,而國家不惡是沒辦法對付惡人的。

一般人對自由的理解都是從自我出發的,我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這個叫自由;水平稍微高一點的人理解自由,是從自我和他人的關係出發的,我的自由權利同時也是我的責任,我行使自由不能妨礙他人行使同樣的自由;但是真正的高手理解自由,是從自我和世界的關係出發的:這個世界從來就沒答應過給我什麼,但它同時也從來沒阻攔過我實現什麼。 所以我想要的任何東西,都必須我自己去爭取,而我在爭取這些東西時要發揮我的全部聰明才智,動用我能動用的一切手段,只要這個手段沒有妨礙他人的利益與安全。 這才是真正的自由精神之所在。 霍布斯對國家的解釋,才是真正尊重了這種自由精神。

國家必然是一個暴力機構,而暴力最大的特點,它不是靠道理來說話的,它是靠拳頭來說話的。

不管是民主國家還是專制國家,國家作為暴力機構的本性是不變的,它的職責就是用好暴力,維護好契約。

國家在緊急時刻可以停止一切法律的運行,動用一切手段來維護國家的安全與利益。 這種狀態毫無疑問是對民主和自由的重大破壞,但你永遠無法確認自己可以不需要它。

一切理想政治的基礎都是秩序,而秩序這個東西必須以暴力為後盾,因為人這個東西壞起來是沒有底線的,你必須用暴力震懾他們去服從秩序,才有可能建立進一步的政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