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翻译毁掉的好书拿什么来赔

且不论情节如何——因为情节已经被淹没在佶屈聱牙、令人一头雾水的翻译里了。你很难相信有人会如此使用中文。可以说,我现在如此愤怒,大半是因为翻译毁掉了本该美妙的阅读体验。
举个例子:第三章标题“波比玩了个威尔森”,但这一章从头到尾都没有讲什么是“威尔森”。我感觉不对,搜到了原文:BOBBY PULLS A WILSON。直觉告诉我,这或许是一个习语,一个带有嬉皮或摇滚意味的典故。
于是我再查,还真给我发现了:在线网站Urban Dictionary中说,pull a Wilson,意思就是To stay in bed——据说“海滩男孩”(The Beach Boys)乐队的主唱Brian Wilson曾因吸du导致抑郁,在床上躺了三年。考虑到“海滩男孩”从1960年代活跃至今,而Gibson这本书出版于1986年:我们有理由相信pull a Wilson这个习语在这本书写成时已然存在。那么,究竟出于什么样的原因,翻译老师竟不肯搜索一下?这个奇怪的表达是不是一个习语,使用这个表达对人物境况和角色塑造有什么作用——都被堪比机翻的“玩了个威尔森”抹消了。
再往后读,又看见一句:“母亲此刻应该从波士顿回来了,肯定回来了,否则就会错过她最喜欢的肥皂剧之一。”天啊!one of her favourite soaps还真就是“她最喜欢的肥皂剧之一”!请问“之一”真的需要翻出来吗?(连我这个外行都懂的道理,翻译老师竟也不懂吗?)
我不知道翻译老师翻这本书是什么精神状态,也不清楚校对为何没有指出并改正这些纰漏。
这本书先搁置一段时间。看着真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