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读书报告

尝试分析一下本书的论述逻辑 觉得自己整理的还不错,虽然也是学术垃圾。。
一、全书提要
1、本书题旨大意
基欧汉开篇就国际合作和纷争提出以下几个问题:在什么情况下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各个独立国家会进行合作呢?特别重要的是,在没有霸权存在的情况下,合作会出现吗?如果会的话,是怎样出现的呢?总而言之,本书是研究当存在共同利益的情况下,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是如何以及怎样才能组织起来的。假设共同利益的存在是既定的,考察在什么条件下,这些共同的利益会促进合作;在共同利益存在的情况下,合作为什么失败。本书的研究目的就在于说明合作失败的原因与合作成功的理由。
2、著书的时代背景
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国际关系学者对过去以国家和权力为中心的世界政治研究范式表现出越来越多的不满。
一方面,因为国际相互依赖加强而引起的国家间关系的调控与管理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二战后,先进工业化国家之间的国际合作,可以说比历史上任何时期主要国家之间的国际合作都要广泛。但是,与众多的纷争相比,合作仍然是非常匮乏的,因为1945年以来急剧增加的国际经济相互依赖,以及政府对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持续卷入,导致了更多的潜在摩擦点。在基欧汉所处的时代,世界经济和世界和平的最大危险,很大程度上源于国家间的政治冲突。
另一方面,伴随着跨国交往的进步,各种各样的非国家行为体活跃在世界政治的舞台上。这些新的世界政治现象导致传统的以国家和权力为中心透视世界政治的研究方法在现实中受到了怀疑和挑战。
基欧汉敏锐地捕捉住这些问题,并力图对这些新的世界政治问题在理论上给予回应。他意识到:“学者们不应该等待合作成为一个规律而不是例外之前去对它进行研究,因为在合作成为盛行的现象之前,人们对如何促进合作问题的忽视,可能导致频繁的纷争、冲突与经济灾难。”
从方法论上来说,基欧汉的研究基本遵循的是国际力量是如何对国内政治经济的变迁产生影响的。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基欧汉30年来所有的学术抱负,就在于回答:国际相互依赖的加强对国家间和国家内部政治的含义是什么?在一个日趋密切的相互依赖世界中,究竟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持世界政治中的合作与秩序?
二、心得评论
1、该书之精神与特色
作为新自由主义奠基之作,本书对现实主义和霸权稳定论进行了修正:对欺诈行为以牙还牙和多次重复合作解决了囚徒困境和集体行动的问题;作者从现实主义的假设出发,纷争来源于相互依赖,冲突与共同利益共存催生合作,而国际机制,通过提供信息与规范,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合作,通过战后美国领导的合作可看出机制建立的困难,而“霸权后”的经贸石油合作揭示了“霸权衰落”后合作持续的可能性,以及机制通过协调而不是强制来发挥作用的本质。
2、论述
基欧汉首先提出了本书的中心问题也是第一个问题:在霸权之后,合作何以可能发生或者继续?他提出这个问题的学术背景在于,现实主义与制度注意都无法用自己的理论解释霸权下降时起世界政治经济合作的现象。20世纪60年代,随着美国霸权的式微,国际机制相应地出现衰弱,这“驳斥了制度主义者把相互依赖视为一种解决冲突的办法和合作的一个创造者的天真看法。”但是在20世纪70年代持续存在的合作努力,说明霸权的衰落并不必然敲响合作死亡的钟声,这也驳斥了现实主义者的认为的“美国的力量对这些机制的建立和维持起着关键的作用。”
为了证明合作与冲突不是单单由利益和权力决定,由此给机制是国际格局中的“中间变量”做理论铺垫,基欧汉紧接着批驳了霸权稳定论。
由此,出现了本书第二个重要问题:什么是霸权稳定论?
霸权稳定论的两个中心论点是:世界政治中的秩序是由一个主导国家创立的;国际秩序的维持需要霸权国家的持续存在。霸权稳定论预言,霸权国家对世界政治经济的主导能力越强,国家间的合作性关系就会越多。这意味着合作依赖霸权国家的持续存在。
但历史证明,英美两霸权国的霸权下降时,国家间的合作性持续增长。这说明,霸权稳定论内涵的逻辑“霸权既是合作的必要条件,也是合作的充分条件”是不具备充分的经验证据的。
为了解释霸权后合作如何进行的问题,基欧汉继续论述了霸权和合作的关系(相互的共生的关系),为了分析霸权与合作的关系,“需要一种关于合作的概念,这个概念必须考虑到这样的事实,就是强制因素在世界政治中一直是可能的,利益的冲突从来没有消失,即使存在重要的共同利益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这样,第三个问题:什么是合作?就顺理成章地被抛出。为了回答这一问题,合作、和谐与冲突首先被界定了本质区别。
“合作需要通过谈判的过程(即我们常说的政策协调)将各个独立的个体或组织的行动(并不是处于现在的和谐状态)变得相互一致起来”。“和谐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行为者的政策(追求自身利益而不考虑其他人)能够自动地促进其他行为者目标的实现。”对于合作与和谐,纷争似乎是非常消极、丑恶的一面。基欧汉认为,纷争是在国际社会中各国之间将彼此的政策方案看作是阻碍实现他们目标的绊脚石,如果通过刺激需求政策,既有可能促成合作,也有可能导致利益纠纷。
而和谐不可能存在的现实情况下,合作与冲突总是相伴相生。基欧汉认为:“与和谐相比,合作需要积极的努力去调整政策,以满足其他人的需要。这说明合作不仅取决于彼此之间存在的共同利益,还说明合作是在一种纷争或者潜在纷争的模式中出现的。如果没有纷争,那么就没有合作,只有和谐状态。我们需要将合作与单纯的共同利益事实区别开来。所以如此,因为有时即使存在共同利益的现实,纷争仍然是盛行的。既然共同利益有时与合作联系在一起,有时与纷争纠缠在一起,合作就显然不简单是一个利益起作用的问题。”
既然合作不是由利益和权力简单决定的,论证回到第四个问题也是第一个问题:是什么支撑着合作的发生?
基欧汉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引入了概念:霸权国家承担并建设的国际机制。在不确定性很强时,以及行为者接触信息的能力存在差别时,集体行动和战略估测的障碍,亦可能阻止它们认识到彼此之间存在的共同利益。因此,仅仅存在共同利益还是不够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有制度的存在,总的来说,这些制度可以减少不确定性,并能限制信息的不对称性。
但是,依旧存在着第五个问题:个体理性的总和与集体理性的悖论问题。
基欧汉承认,在一个以利己主义为行为原则的个体所组成的世界中,其决策往往导致集体利益的受损,或者即使它们之间存在共同的利益,往往也很难采取有效的集体行动去维护和实现这类共同利益,这种利己决策行为的总和导致集体的非理性后果,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个体理性的总和与集体理性的悖论问题。根据公共物品理论的推演,为了克服国际政治市场失灵的危机,由霸权国家来主动承担并领导其他个体共同建设国际机制来实现共同利益是一条有用的途径。
那么,国际机制如何使合作发生或继续?第六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国际机制的功能。
基欧汉将国际政治看作是有缺陷不完善的市场,国际机制可以解决“政治市场失灵”问题,通过对科斯定理的反向逻辑推演并运用经济学知识论证国际机制的功能所在,从而得出霸权后时代的合作不仅可能还能成为现实。
各种国际机制的功能在于,可以汇聚各国政府的行为预期,提供信息沟通的渠道,改善信息的质量和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降低交易成本赋予行动和政策的合法性,改变行为者的利益偏好,协调和调整各国政府的政策和行动,减少不确定因素。机制的所有这些功能,对于霸权主导国际体系中各国政府之间的和平与合作以及霸权体系的“护持”具有重要的价值。
总之,在基欧汉看来,霸权后合作是可以实现的。如果没有创建国际机制,任何外在条件都不可能促进霸权后合作的实现,只有具备国际机制这一充分必要条件才能真正解决霸权后时代如何实现合作的问题。
3、批判
尽管国际机制理论有着内在独特的优越性,但也不能忽略它的局限性。
1)从理论的论证上讲,《霸权之后》一书并不是完美无缺的。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对国际机制的功能解释容易陷入“因为需要国际机制所以才有国际机制”的循环论证的错误中。另外一个不足之处是,基欧汉关于国际机制的研究停留在一种静态化分析的视域中,并没有涉及机制变迁的动态过程,没有探究和解释清楚国际机制建立以后怎样维持的问题。同时,关于国际机制发挥作用过程中产生的财富和权力分配不公现象也没有给予明确的解决方法,缺乏深入的研究。
2)国际机制虽然有惩罚功能,要求各国遵循机制的规章制度,但是这种“惩罚”不同于“强制”,二者是不能划等号的。国际机制并没有强制性的权力使行为体从事其安排的一切活动,更不能强迫各国接受机制规定的原则和规范,只能在顺应发达国家利益需要和扶持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情况下实现机制的目标。关于国际机制的强制性与非强制性关系,威克斯曼曾说过,如果国际机制不能使用强制手段解决国际社会的争端问题来践行国际义务的话,那么这就是国际法律体系的致命缺点。由此可见,国际机制的非强制性给国际间合作带来的影响是极大的,因此,必须认识到它与生俱来的、难以克服的缺陷。
3)在《霸权之后》一书中,在论述对国际承诺的遵守问题时,基欧汉在中文版前言中指出:“重点强调了声誉的因素(见英文版第105—106页)。的确,在我后来主持的一项研究课题中,目的也在于试图阐明声誉对遵守问题的重要性。然而,研究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始料不及的或者与我最初设想相背的看法。在考察美国自1776年到1989年对国际承诺的遵守问题时,我发现存在着比我最初想象的、更多的不遵守现象,而且,声誉因素与我设想的相比,似乎对政策产生着更少的影响。”
4)《霸权之后》一书对合作将会促进各方利益的展望也许太乐观了。基欧汉的论述并没有阐明协议的收益将如何进行分配这样的问题。但是,他过去的确相信,那些成为国际协议的所有成员,将能够从协议中得到好处。这种说法的逻辑,是认为在国际关系中,对国际协议的参与是自愿的;因此,如果接受一项协议比维持现状还要差的话,那么各国政府是不会愿意接受这项协议的。该论证的缺陷,是未能考虑到一些政府群体可能通过国际协议来改变现状,从而对其他国家产生不利的后果,后者可能因此处于极不情愿的选择当中:要么是接受一项比维持现状更差的国际协议,要么是在同样比先前状态更差的条件下保持承诺的独立性。
5)最后,《霸权之后》一书对国际机制的合法化问题重视得不够。该书只强调国际制度是有价值的,但是制度的价值是根据其合法化程度而定的,也就是说,规则所具有的强制性和精确性如何,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解决冲突的权力能够委托给第三方来实施。
参考:
陈剑峰. 《罗伯特·基欧汉与新自由主义》. 国际政治研究, 期 04 (1999年): 117–23.
苏长和. 《解读〈霸权之后〉——基欧汉与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新自由制度主义》. 美国研究, 期 01 (2001年): 138–46.
肖春花, 和蒋锦洪. 《霸权后合作何以可能——基于罗伯特·基欧汉国际机制理论的考量》.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7, 期 05 (2016年): 6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