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南方哥特
智血
Douban
[美] 弗兰纳里·奥康纳 translator: 周欣 publishing house: 译林出版社 2001
美国田纳西州埃斯特罗德地方的黑兹尔·莫茨二十二岁从部队退伍后来到一个南方城市,他立刻便同一个叫阿萨·霍克斯的街头传教士较上了劲。黑兹尔极力想在布道和心智上胜出霍克斯一筹,在这种努力中他创立了自己“没有基督的教派”。但最后他弄瞎了自己的眼睛,死在一条排水沟里。
Read
Aug. 20, 2026
“试图逃离的基督的人,最后变成了凡间行走的第二个他。”
奥康纳女士的第一本长篇。
以美国南方大城市伯明翰为蓝本描绘了一个她最擅长的故事:宗教,肉体,救赎和疯子。
故事的开头,男主Hazel就完全搞错了。他在军队恪守清规,虔信耶稣,与同僚格格不入。最后才意识到怀念的不是耶稣而是故乡,回家发现所有值得怀念的东西消失之后,他选择走向了大城市,试图找点什么。
男主不信耶稣,向每个人宣扬自己的这个想法。但他从小的理想是做牧师,而大家也觉得他看起来像牧师。但他越是不信,“耶稣不存在”的信仰也越发狂热,像一个疯狂的信徒。他为了对抗遇到的盲眼牧师,干脆创立一个“没有基督的教会”,到处宣讲人不需要救赎,基督是假的。这也微妙反证了他很需要信仰,很在意基督。
而盲眼牧师是假盲,Hazel却真的把自己的眼睛弄瞎,在鞋子里塞满石块,睡觉时在身上绑上荆棘,变成了真正的虔信苦行僧。
他试图逃离耶稣,逃离信仰。却无意中变成了最忠贞的无神论圣徒。
和男主形成对照的青少年Emery。一个来到大城市两个月、连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的年轻人。他相信自己的“wise blood”,觉得血液和本能会告诉自己该怎么做。他想和人产生联系,却只能去动物园和动物待在一起。最后甚至偷走一套大猩猩服,穿上以后主动向人伸手,想得到最简单的回应,结果换来的依然只有嫌恶和恐惧。
宗教正在失去力量,但现代城市和消费社会显然也没有提供什么新的解药。人的孤独是一种不可治愈的疾病。
奥康纳的笔触一如既往地尖刻,叙述中反复出现人类身体的片段描写。一只雪白巨大的膝盖,鸭梨形的短腿,丑陋愚笨的角色层出不穷。大家都充满一种莫名其妙的疯劲儿。
她的笔下,所有人或丑恶或奸猾,没有高贵的灵魂,只有笨重的肉体和欲望。在信仰,宗教,基督之中苦苦打转,试图寻求爱,恩典或救赎。
浓重的南方氛围+宗教背景。
无神论者看来接近疯狂的观点,但叙述中自有其魅力。
比同名电影好。
美国 美国南方哥特 女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