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
制定法时代的普通法
Douban
盖多·卡拉布雷西 translator: 周林刚 / 翟志勇 … publishing house: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 11
普通法传统赋予以法院的地位,使其在法律的进化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而法院也在其中发展出一套独特的法律方法。比较法的研究已经揭示了个中因缘与情状,此处无需赘言。而民主的进程以及议会立法的膨胀,也很早就使法院的传统地位与法律方法成了人们探讨与质疑的对象。作者在本书提出的理论主张就尤其充满着张力:作者要在两条路线之间开辟中间道路,既反对回到普通法“黄金时代”的浪漫幻想,也反对对体制作根本性的结构变革。至于作者是如何为法院“在制定法之上的权力”的正当性进行辩护、又是如何界定并限制这一权力的,读者明鉴,此处亦无待赘述。美国作者盖多·卡拉布雷西从事多年法律研究工作,在书中作者对立法与制定法的关系作了阐述,说理深刻,充满真知灼见,以其法学天才处理了法律与民主程序这个根本问题,同时,作者的许多观点切中时弊,也激发争议,推动法学发展。
英宪精义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 Douban
(英)戴雪 translator: 雷宾南 publishing house: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7 - 1
《英宪精义》译者为民国著名翻译家、教育家雷沛鸿(字宾南)。雷沛鸿曾先后入欧柏林大学、哈佛大学研习政治学、教育学,是难得的兼具深厚专业及语言功底的翻译大家。《英宪精义》更是倾尽雷沛鸿先生两年半心血精心翻译而成,译者不仅对于书中词旨悉心体会,斟酌再四,更是力求体会著者的思想行动,表现著者的整个人格,为同类汉译著作中的罕见之作。
英美法中的形式与实质
Douban
P.S.阿蒂亚,R.S.萨默斯 著 translator: 金敏 等 译 publishing house: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 1
本书旨在讨论关于推理、法律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并用比较的方法深化这些问题的理解。 本书通过比较的方法对英、美两国的法律推理、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深入到两国的历史传统、政治文化及民众心理的层面,从中追寻两国在法律推理,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方面的差异的深刻根源。作者将两国的主要差异概括为:英国法的形式性、与美国法的实质性。而从作者的论述方法来看,也是形式与实质的完美结合——既进行了证据翔实的实证分析,又恰当运用了实质推理的方法。 本书的研究既涉及法律理论,也涉及比较法,着重探讨我们所认为的英美两国在法律特征与法律推理的总体风格上的主要差别——我们分别称之为“形式的”与“实质的”。在确认和阐释这些差别的过程中,我们感到有必要就作为法律体系之特征或属性的“形式性”(formality)。建立一个颇为精致的理论装备(a fairly elaborate theoretical apparatus),并且,我们希望这本身是对法律理论的一个原创性贡献。倘若我们关于英国法和美国法之间的区别所作的结论是正确的,那么,这也是对比较法研究的贡献。借助于“形式与实质”的界分去观察英国法与美国法的总体特征,能使读者对这两种法律体系有更深入的了解。
普通法
The Common Law Douban
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translator: 冉昊 / 姚中秋 publishing house: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 - 1
《普通法》展示了我们所不熟悉的法律体系的生长过程,它主要是由法官——经常借助于陪审团的帮助——通过个别案件的裁决积累而成的。霍姆斯举了大量案例及其中的法律,由此,我们可以较为清晰地了解普通法法律家的思考方式。这样的一本书籍对中国读者具有较大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