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
法律与宗教
Douban
[美] 哈罗德 J·伯尔曼 translator: 梁治平 publishing house: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 8
本书属“法律文化研究文丛“系列之一,该书的英文原书出版于1974年,H.J.伯尔曼这部《法律与宗教》是极富洞见的一本书。提出这样的问题:生活的意义何在,我们正去向何方?这是真正的哲学问题,宗教问题。《法律与宗教》一书所包含的丰富思想与深刻洞见会给我们留下长久的思考,他所讨论的虽然是永恒问题,此书确只求适时,不求不朽。读者对象:法律爱好者,研究者及宗教研究,爱好者。 这是一部演讲集,而非一部专论或专著。它意在论断和诘难,而非详细论证。虽然所讨论的是永恒的问题,本书却只求适时,不求不朽。 本书的主要观点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是社会经验的两个向度——在所有社会,尤其是在西方社会,更特别是在今天的美国社会,都是如此。尽管这两方面之间存在紧张,但任何一方的繁盛发达都离不开另外的一方。没有(我所谓)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一种机械的法条主义。没有(我所谓)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
制定法时代的普通法
Douban
盖多·卡拉布雷西 translator: 周林刚 / 翟志勇 … publishing house: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 11
普通法传统赋予以法院的地位,使其在法律的进化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而法院也在其中发展出一套独特的法律方法。比较法的研究已经揭示了个中因缘与情状,此处无需赘言。而民主的进程以及议会立法的膨胀,也很早就使法院的传统地位与法律方法成了人们探讨与质疑的对象。作者在本书提出的理论主张就尤其充满着张力:作者要在两条路线之间开辟中间道路,既反对回到普通法“黄金时代”的浪漫幻想,也反对对体制作根本性的结构变革。至于作者是如何为法院“在制定法之上的权力”的正当性进行辩护、又是如何界定并限制这一权力的,读者明鉴,此处亦无待赘述。美国作者盖多·卡拉布雷西从事多年法律研究工作,在书中作者对立法与制定法的关系作了阐述,说理深刻,充满真知灼见,以其法学天才处理了法律与民主程序这个根本问题,同时,作者的许多观点切中时弊,也激发争议,推动法学发展。
西方法律思想导论
Douban
刘星 publishing house: 法律出版社 2010 - 4
思想史方式的最重要的特点在于以时问顺序作为基本路线,并且以“简要评介”作为基本叙事的补充手段。本书有些不同。第一,本书以问题思路作为线索,来讨论西方法律思想的演变。第二,因为是以问题思路作为线索的,所以不以编年史的方式来安排、分析素材对象。第三,同样是因为以问题思路作为线索,所以在叙述的过程中时常以“加叙加议”的方式展开了本书作者的某些讨论,进而具有一些整体理论分析的色彩。当然,这样叙述的目的在于使读者可以较为深入并且以中国的学术理解方式来理解西方法律思想。 以这三点作为基础,本书在尽可能涉及更多的西方法律思想资料的同时,比如从古希腊开始一直到当代,另外特别注意将法律思想的分析讨论融人具体的法律实践活动的分析讨论,使本书呈现为“实践中的理论分析”的表征。
诉讼的话语
Douban
安格尔·梅丽 translator: 郭星华 / 王晓蓓 … publishing house: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 4
本书运用法律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对美国劳工阶层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她发现,在法院里使用的话语有三种:第一种主要是根据法律的范畴和解决方法,即法律话语;第二种是根据道德的范畴和解决方法,即道德话语;第三种是根据救助职业的范畴和解决方法,即治疗性话语。她还发现法律权利意识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悖论: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在通过运用法律来主张自己在邻里及家庭关系中的法律权利的同时,也增强了他们对国家机构的依赖。原告利用法律的象征性权力来加强自己在与熟人的纠纷中的力量,但当问题进入法院以后他们就失去了对这种象征性权力的控制。
设计宪法
Douban
[美] 马克斯·法仑德 translator: 董成美 publishing house: 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 2006 - 6
本书为美国宪法史上一部经典著作。作者对制宪会议的卓负声誉的叙述,对当时的各种情况、各种信念以及制定美国宪法的那些人提供了生动的分析。作者利用他对制宪会议每日详尽记录的知识以及其他宝贵的材料,例如重要代表之间的私人通信,威廉·皮尔斯的敏锐的对其他表的性格描写,当时的小册子,以及代表们对他们自己的政府所作的报告等等,对这些历史程序作了鲜明的刻画。
法律智慧警句集
Douban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 translator: 舒国滢 publishing house: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 10
《法律智慧警句集》主要内容包括生存的悖论;正义、合目的性、法的安定性;相对主义;事物的性质;仁慈与法;法治国和民主;共和体;战争。《法律智慧警句集》中汇集的警句,并不是拉德布鲁赫像现在这样写出来的。而是从他的全集中摘选出来的。拉德布鲁赫的语言既绵密厚重、又简明扼要,既直白清朗、又纯真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