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荒原狼》 🌕🌕🌕🌕🌕
前期由哈里晦涩的哲思、自省心理与神奇小册子组成,中期碰到赫尔米纳后加强了现实故事性,最后是狂想般无数门通往无数世界的魔法剧场。
哈里既成熟又幼稚,既向往资产阶级的精致体面又厌恶它,既痴迷于荒原狼理论又偏爱多元灵魂论,即沉溺在孤独里又迫不及待抓住剃须刀片。
一种超自然力量贯穿始终,无论是若隐若现的小字,还是我觉得代表了雅典娜和阿尔忒弥斯的两个女主,以及最后明显的幻想。
自白和故事都讲的很有水平。与人生两大偶像当面对话,小门上吸引人的牌子,对战争的抨击和厌恶,随着心理转变整个行文风格都随之剧变等特点给我印象蛮深的。
看到很多人觉得自己也是荒原狼,而我并不认为这是书的重点,像作者的自诘“为什么非要是狼?不是其他别的什么动物?”其实复杂多样性和与时代偶尔的隔阂感是共性,简直有点劣质测试的把戏了。
#关大杂烩
Book
荒原狼
Douban Goodreads
[德] 赫尔曼·黑塞
translator:
赵登荣
/
倪诚恩
publishing house: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8
- 7
小说的主人公哈勒尔是个正直的作家,他鄙视现代社会生活方式,常常闭门不出,令人窒息的空气使他陷于精神分裂的境地。一天他偶尔读到一本《评荒原狼》的小书,顿觉大梦初醒,认为自己就是一个“人性”和“狼性”并存的荒原狼。之后他应邀参加聚会,发现与会者都有狭隘的民族主义观点,而他的反战言论遭到斥责,更觉自己孤独;回家时他遇到酒吧女郎赫尔米娜,获得肉欲欢乐;经赫尔米娜介绍他又结识了音乐人帕布洛和一姑娘玛丽亚,他在音乐和感官享受中忘却了一切烦恼和忧虑。但当他看到赫尔米娜和帕布洛亲近时,便“狼性”大发,出于嫉妒将赫尔米娜杀死。小说幻想色彩浓郁,象征意味深远,被认为有“超现实主义”风格;托马斯·曼称它为“德国的尤利西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