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去读一读。

少年凯歌 - Review

花4个小时读完。不论是从纪实角度还是从文学性以及其中所体现出来的作者对时代和自我的反思都是极好的一本书。

看到评论跟贾樟柯相比,之前看过贾樟柯的《贾想I、II》,当时贾科长的文采以及悲天悯人的思考令我印象深刻。

又看这本,两者其实无从比较,不是一个维度的记录,可比性只在于两者都是导演身份而已。不过只从导演写作来说,我读的也不多,但陈凯歌可以说第一。

陈凯歌所描绘的时代是基于自身经历和思考所写的类似自传体的记录,其中并不涉及电影的种种,只是基于一个过来人再度重新回顾、咀嚼、反思之后所做的自白。

我想,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每个人都有一大堆东西可以讲,每个人都积累了相当的写作素材。而本书难能可贵的是,他以颇为客观的态度平铺直叙,在隐忍克制的文字背后,你能感觉到作者的诚恳,反思,无奈与悲凉。如何能够放下仇恨,反思自我,这个是就算时间过去很久,也是需要做的功课,并不是仅仅随着时间流逝,你就懂了、通了、明朗了、看清了。

就像书里所说的,

「无论什么样的社会的或政治的灾难过后,总是有太多原来跪着的人站起来说:我控诉!太少的人跪下去说:我忏悔。当灾难重来时,总是有太多的人跪下去说:我忏悔。而太少的人站起来说:我控诉!」

真实的经历以及真正经过思考的,发自内心的东西本身分量就重,再加之,作者文采斐然,在读第一章的时候,还不触及那个时代故事本身的加成之时,已经让我觉得他写得是极好的。

读过第一章,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偏见。本来看到群里有人推荐这本书的时候,说“惊为天人”,我还在问褒义贬义。我对陈凯歌其实不了解不熟悉,也仅仅只看了《霸王别姬》、《无极》、《妖猫传》几部电影,又因为娱乐八卦之故,甚至说是没有好感。于是我就抱着这样的偏见去看待或者去认知这个人。读一章的过程中,我才认清自己的偏见。当我们在不了解的基础之上对外在的人事物进行随意的评判,只会困入自己的牢笼,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甚至是对我们自身都是有害的。每个人都有多面性,克服对别人非黑即白的评判,克服自己的上帝视角,克服自以为是,是终生需要做的事情。不展开了,但再一次提醒自己,自勉自勉。

话题说回来,我较少能够读下去写景物的文字,因本人想象力匮乏,很难由文字触及到画面。但作者厉害的地方在于,他的诸多景物描写,我都能够看下去,源自于作者观察之细致入微,描写之生动盎然。比如这段:

因为森林,我们初到的时候,这里几乎还是一块净土。旱季,特别是冬天,大雾起自午夜时分,仿佛周天彻地的幔帐,遮了山林的睡容。清晨起身,如在玻璃球中行走,树影依了远近,深浅不同,都还在梦里。樵夫的板斧,牧童的牛铃,湿湿地敲破广大的寂静,看是看不见的。假如此刻擦亮一根火柴,是蜡一样的小小一朵橘黄,定睛细看,有无数小小水珠抖动着跃过火焰,尖叫一声,又逍遥着去了。这时走上山去,在天地的一色中会欢欣到不知怎样安置自身才好,欢欣之余,又顿生幸福苦短的无奈。往往,雾越大,天越晴得好,破雾的时候,几乎壮丽。先是觉得头顶一片暖意,像有一把金霜凌空撒下,接着,雾就融化了,快到人还没有醒过来,身已在灿烂中,世界新鲜得好像昨夜才刚刚铸好。夏季,多雨。有时还来不及从山上跑回队里,暴雨已过。站在高处一望,树都绿着,绿得各自不同,隆隆的残雷声中,天地间到处都是水珠滚落时的闪闪反射。地面的水洼,无论大小,都聚满了大群蝴蝶,翅膀颤颤地扇动,不飞去;雨水聚成细细的泉,沿着藤蔓流下,汇成一个个小潭,一弯弯小小的虹把潭罩住,手伸进去,就变成七色的了。更不用说天空中的大虹。夜晚,残存阳光不知何处去,徘徊倘徉,花朵一样懒洋洋地开放在一切景物的边缘,伸手却什么也抓不住。这样的夜晚在山路上行走,虽然提着砍刀,也会被认为天使了。

另外,书中有很多精巧的比喻,让我想起林奕含,林奕含的书中就有很多非常灵动的比喻,但二者又有不同。

其他的写多了也过不了审,想到哪里写哪里,以下仅取部分比喻以飨读者。

请务必去读一读。


部分摘录:

而同苏联的冲突,仿佛一个举着雨伞在阳光中行走的雪人一样,偶然遇到一场暴雨,不仅可以避开晴日带伞的猜疑,而且可以为自身的融化找到根据。

与此同时,地处中国华北与西北交界的群山腹地之中,一名叫做陈永贵的农民,依靠同样的组织方式和精神因素,在周围的山地上用铁器时代沿用至今的锄头,建造起比他们脸上的皱纹整齐得多的梯田,其规模使人联想起长城的修建,并在水土保持极其困难的半高原上当年获得谷物丰收。

她常说:人不兴欺负人。也不兴叫人欺负。让人欺负惯了,你日后就成了坏人了。——中国的传统,受压迫者,以为有正义在手,便只知有报复,不知有宽宥,“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可那一点点食物果然能减轻她生理上的不适吗?当然不能。惟一的解释只能是:饥饿使她恐惧。恐惧比爱更有力量。

在这个决不完美的世界上,宗教是个去处。它使做了好事的人有地方去欣喜,做了坏事的人有地方去忏悔;失望的得了希望,绝望的至少得了安慰。信仰是文明的开始。相信,需要天真和勇气——重要的是相信本身,倒不是相信的一定要是什么。只要人尚能相信,这世界就还有救。杀死了天真和勇气,剩下的就是一群暴民了。信仰实在是人性的围墙。

◆ 第二章 降临

无论什么样的社会的或政治的灾难过后,总是有太多原来跪着的人站起来说:我控诉!太少的人跪下去说:我忏悔。当灾难重来时,总是有太多的人跪下去说:我忏悔。而太少的人站起来说:我控诉!

“xx”以后也正是如此。打开地狱,找到的只是受难的群佛,那么,灾难是从哪儿来的呢?——打碎了神灯的和尚诅咒庙宇,因为他就是从那儿来的。问到个人的责任,人们总是谈到暴政的压力,盲目的信仰,集体的决定等等。当所有的人都是无辜者,真正的无辜者就永远沉沦了。“活着,还是死去?”之所以还是问题,就因为人们尚能选择。

我并不惊讶:我的骄傲和自信原来如许脆弱,它与旗帜和口号联在一起时以为自己就是壮观的海洋,一旦敲碎,露出来的小小一粒却并不是珠。

◆ 第三章 群佛

我走进家门,屋里像一个刚刚呕吐过的胃。

许多人会承认:当他们施暴于人的时候,兽一样的冲动是可能的,加上当时的气氛,甚至是一定的,但很少出于真正的仇恨,政治宣传的鼓舞也不是决定的因素,更少是被迫的。那么,驱动他们去残暴的究竟是什么呢?

是恐惧。

人所以为人,在于不能绝对地离开集体;文明的演进只是使个体在社会中的排列组合趋于理想;害怕被逐出人群是人类原始的恐惧。这种恐惧在中国之所以仍然原始,在于它的深刻:在一个个人的利益或权利都必须通过国家的形式体现的制度下,反过来说,个人的一切都可以被视为国家的恩赐。

◆ 第四章 狂灰

越来越感觉他在恋爱,这事不用问,有爱的时候,爱的不止是爱人。跟他在一起,总感觉到有另一个在那儿,他的话都是对她说的,好像一举一动她都看得见。

我一直以自杀为神秘的事。因为人,生,并不是个人的选择;自然的死亡,也不是。只有自动中断了生命的程序,才是人生中最真实的选择。除去作恶自裁不算,历来的自杀有两种,一种是为了所爱或所信,用自己的肉体,在撞碎的瞬间,作了理想的火花,火花的散落,点燃了有心的人群,创造些更好的人生,是主动的。还有一种,在世事迁换的动局中,身体或精神上遭遇困厄,或为解脱,或为尊严而自行了断,是被动的。前者多被世人看做疯子,后者可以是烈士,却也可能被视如叛徒。历来中国,第一种少,第二种多,到了更近些,连“叛徒”也未必有了。古之慷慨悲歌之士,为自由或信仰,更多为尊严荣誉的缘故,不能立身便自毁其身。就这一点,傅雷“先生原来古之儒”。

真人的自毁,好像揉碎了花朵,震撼的同时,还能嗅到色香。

他和权力之间,犹如衣服和衣架,衣服在时,错认为“我即衣服”;衣服不在,所能幻想的也不过衣服的复得。自身是否为人,如何做人,全不重要,本是这类人的可怜处。

◆ 第五章 青山

旱季,特别是冬天,大雾起自午夜时分,仿佛周天彻地的幔帐,遮了山林的睡容。

清晨起身,如在玻璃球中行走,树影依了远近,深浅不同,都还在梦里。樵夫的板斧,牧童的牛铃,湿湿地敲破广大的寂静,看是看不见的。假如此刻擦亮一根火柴,是蜡一样的小小一朵橘黄,定睛细看,有无数小小水珠抖动着跃过火焰,尖叫一声,又逍遥着去了。这时走上山去,在天地的一色中会欢欣到不知怎样安置自身才好,欢欣之余,又顿生幸福苦短的无奈。往往,雾越大,天越晴得好,破雾的时候,几乎壮丽。先是觉得头顶一片暖意,像有一把金霜凌空撒下,接着,雾就融化了,快到人还没有醒过来,身已在灿烂中,世界新鲜得好像昨夜才刚刚铸好。

我并不对它娓娓谈情,只是倾听和注视。它也并不溺爱我,只是暗示。这是一个生和死并存的世界。死亡的迹象惊心动魄:一些巨大的古树已经腐朽,厚厚的腐叶层上每天铺满新的金黄;可同时地下窜出尖笋,枝头长满新芽。死,透露了自然的本意:生命重在过程,目的却仅在次要。新生令人想到无限;可它的蓬勃热烈又决没有哲学的酸腐。阳光下,万物并荣,生而复死;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没有两棵树完全相同,自由就是它们自己。而在山下不远的人间,真理、道德、秩序却像鱼刺一样苍白、贫瘠、抽象而悖理,我每次在村后小河中洗脚,都会有成群的小鱼啄着我腿上的伤口,使我得了抚慰;我走上山去,用手指触动大株的含羞草,在叶片收拢的瞬间,意识到尊严;一片黄叶,在溪水的转弯处久久盘旋不去,让我懂得了命运。若说人人都需要欣喜或忏悔的去处,山林就成了我的教堂。在阳光和绿叶之间,我头一次有时间回首,想起受难的父亲、病中的母亲和尚小的妹妹;想起我的同学和朋友;所恨和所爱,侮辱了我的和我侮辱了的一切,禁不住失声而泣。在大自然接纳了这一切之后,我觉得心慢慢沉下去,沉到它该在的地方,同时问:我是谁?

远望,旧日的青山仿佛插满图针、解剖过的一具具尸体。

晴日的傍晚,万木梢头的光线像鸟翅渐渐收拢的时候,天上的云就愤怒起来,渐渐变成血色。

此后的许多年里,我渐渐懂得,人性也是植物,需要在美好——诸如水和音乐——环护下,才有清香。我们当时的人性,是在泥污里再三被践踏,又被阳光晒枯了的一条裤腰带。又想到,那花的种子是风带来的。没有风,烧焦的坡上就什么也不长了。

“xx”以后,当我看到那些充满怨言的“知青文学”时,我对自己说:嘿,他们把一个人第二次杀死了。在我渐渐懂得,艰难和困厄乃是普通中国人的正常生活之后,触动我的,反而更多的是力量。

光线射进有缝的竹墙,割开淡蓝的烟气,把人映得像一尊尊佛。

我走回来,终于忍不住,问:你们可记得我是谁?人们低下头,静了一会儿才说:你就是那个陈凯歌。当时,一树我在的时候还没有的红花在铅灰的天空下怒放,一个早已失去树身的树墩在娃娃们的屁股下磨得很亮。我知道,他们将留在这里,守着橡胶树。树死了,他们会种上新的;人死了,还会有新一代接上。“天国”仍然需要等待。

他们走了;又好像从来不曾离开似的回来了。他们站在熟悉的街头,做梦一样弄不清到底出了什么事——再也没有想到,十年追寻的终点竟就是起点本身。他们一直走在上面的,是一个圆。当他们再次站在起点上时, 鬓边已有华发。他们把过去留给了田野,而将来可能是另一个圆。他们想得到的,可能就和他们并肩站在也是终点的起点上,却隔着时间的界限。他们不知道能否再走完这个圆,也不知道在走完之前,那期望是否已经消失。他们茫然若失,徒然意识到他们在农村的根已经长得多么粗壮,却不得不在城市喧嚣的暮色中再次成为局外人。

我点了一簇火,烧掉了那个信封,灰烬向上卷曲,像一个慢慢绽开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