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及太喜欢本书翻译了
首先,由赵丙祥写的本书的一篇导读《疯子、捣蛋鬼与人类学家》,已相当精彩。 以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死后出版的私人日记《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日记》做引,抛出问题供大家思考,即人类学家在学术著作中所呈现的自身形象与其在田野调查中的真情所感的冲突。 但人本身无法与其职业身份完全隔离,在对不同族群的田野调查中也必然需全身心投入,在这个过程中的产生的“爱恨情仇”与“客观观察”都是真实的。 那么,除了经由田野调查所发表的正规学术著作,以田野调查者自身作为主体的“爱恨纠葛”或许可以补全对调查对象全面认知企图所缺失的一环。 知道了这一点,那么就对本书有了基本的概念。本书非严肃著作,归属于后者。 导读循着全书行文顺序,提纲挈领地带我们一睹人类学家奈吉尔·巴利(Nigel Barley)探访非洲喀麦隆多瓦悠人部落进行田野调查的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 读完全书,再回头看一遍导读才发现自己能够完全读懂了。 Okay.关于人类学家,听到这个称号便觉高大上,导读中提到,「人类学至今仍被视为一门“高贵”的学问,当然了,它“高贵”的代价是根本不为大众甚至很多知识分子所知。」导读人赵老师说,人类学家在骨子里是人文社会科学界的“疯子”和“捣蛋鬼”,难怪导读标题如此。他们一直在打破各类神化和寓言,时不时地说些反话、疯话和怪话。而“田野工作”又是人类学家做研究所必经之道路,是一项精神和肉体上双重折磨和自我摧残的苦役,但又“乐此不疲”。 本书读起来引人入胜,但又时不时夹杂一些深刻思考,作者Nigel Barley以超级乐观主义之笔触,用幽默诙谐的风格为我们讲述了他的非洲喀麦隆之“苦”旅。所经历故事和人,风俗与文化,闻所未闻,绝对让人惊掉下巴,又好笑又心酸又无奈。 一些印象深刻的点。 人类学家的行业伦理是尽量不直接干预观察对象。作者说人类学家是毫无害处的书呆子。而比起其他各类试图援助非洲,为当地解决问题的专家们,可能会好心办坏事。“他们每解决一个问题,便制造出两个。”比如,一位德国农业专家,负责推广棉花种植,结果当地农民种植棉花非常成功,以至于忽视原先作物生产,导致食物价格飙升,造成饥荒。 “你的天空可晴朗?” 多瓦悠人日日见面都要进行的问候。“今日,你的天空可清朗?”“非常清朗,你呢?”“我的天空也很清朗。” 不过,警惕那种认为”原始生活”便纯粹美好的无知幻想。作者说很多文章写道,人类学者被研究对象“接纳”,其实是胡说八道。就作者接触多瓦悠人而言,其实自己“只能期望被当成无害的笨蛋,可为村人带来某些好处。”比如贫困的他们,视作者这样的外来人为财源,也是想尽一切办法“巧取豪夺”。或许,在物质匮乏的地方,”民风淳朴”一词或许只存在于想象。 比如,作者所说的人类学家沮丧地发现:“几乎所有族群都讨厌、畏惧、鄙夷邻近的族群”。比如,富加尼人看不起多瓦悠人,而多瓦悠人又看不上尼加了。但他们都觉得自己没有问题,并不是种族主义者。 十分敬佩作者的人文关怀与开放的心态。在我看来,是不是人类学家似乎必须要标配同理心?这样才能充满好奇地去充分拥抱异文化,做相关研究。但首先是人,才是人类学家,这种同理心也不是能够装出来的。作者在与多瓦悠人的相处中,时时刻刻怀着接受、学习之心态,并乐于被当做无知的傻蛋,从而在插科打诨中汲取一些信息。同时,作者并没有利用自己的知识优势和强势地位去居高临下地占人便宜,依旧以尊重为前提,采取无害行动。 另外,作者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经受了身体上的各种摧残,脚趾的肉剜去了一块,感染了疟疾和肝炎,牙齿被拔了两颗,及各类种种身体之摧残,但仍心态极好(当然,起码在书里是以调侃自处之)。作者说,「人类学家异于常人处在我们拥有切换“备档心情”的能力,面对灾难挫折,便遁入其中。备档心情是迹近停止生命活动、不起一丝情绪,任由恐怖厄运或者连波滋生的小麻烦淹没自己。」好一个“备档心情”! 人类学里,“喜欢与否”常是用来评估你是否了解一个民族的标杆。其实挺有意思。因为作者说,人们经常忽略的是,人类学家最不喜欢的文化往往就是他自己的文化。那么,如果说喜欢了便是了解了,了解了便是喜欢了,但对自己的文化和其他的文化,本身就是有两套标准的。或许,碍于人类学家自身身份,对研究对象根本不存在”不喜欢”一说,不喜欢的话,打从一开始就会想去研究了。肯定是有一层职业滤镜在的嘛。 作者遇过各类人,其中一女子令我印象深刻。她骑着脚踏车打算穿越非洲。但周身紧裹,遮挡阳光。一问,是白化病患者,极易晒伤。那如何为何要骑单车横越非洲?怕晒伤,但是要穿越撒哈拉沙漠??女子只是回答,晚上骑车。「只是为了欣赏美丽的风景啊。」如此简单的答案,好似世界真的没什么不可能? 多瓦悠人怎么说呢。我在这里就不根据书中描述多做总结了。不管如何迷信、落后、无知、匮乏,其部落自有其一套信仰体系和行事逻辑,各种风俗、禁忌、祭祀仪式、职业划分,种地赶牛,滥交通奸,疾病泛滥,但总体来说也较为空闲,他们的生活幸福指数指不定比很多人都高呢。尤其是其男性的“割礼”,我是怎么想也想不通,作者书中只是略微解释(也只是目前一些对“割礼”的基本共识),并未深入展开。 作者在离开六个月后重返喀麦隆,为的就是想当场见证几年才举行一次的男性”割礼“,作为其人类学家最高研究价值的课题之一。但我还没读到最后的时候,以作者先前经验来推测,已经预见到结果并不会轻易顺遂人愿。果然,折腾了好几周,但“割礼”最终因为一场毛毛虫灾而后会无期。于是,布朗牧师肯定又会欣然宣称,“西非洲又赢了”。 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部落,时间观念根本不成为一个概念,而作者说的在这里,“重大公共事务常任由其顺势发展,直到情境压力迫使他们采取行动,或者错过采取行动的时间,以致一事无成。他们这样居然也运作良好,真让人欣慰,也证明世人的狂热与决心概属多余。”也让我想到,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而即使是草台班子,这世界不也还是在运作着嘛。(是洋葱,我加了洋葱。(不是,此句为胡扯。 在多瓦悠呆久了,回到自己原本的世界,会有一种巨大的错位感。而经由时间沉淀,过去的种种遭遇的不幸与倒霉已经淡出记忆,脑海中渐渐过滤掉当时的那些疼、那些苦、那些恶臭的羊膻味,只留下对少数族群文化的“滤镜”,如获至宝般的一段人类学者的田野调查经历,用于书写正规学术报告所保留的客观观察者视角和一本正经。当作者要离开多瓦悠,发动车挥手告别。那时是什么感觉呢? 作者郑重其事地写道,「分离总带来空虚,一种淡淡的无边寂寞感。很快你就忘记田野工作多数时候极端乏味、孤寂与身心崩解。金色蒙雾降下,原始民族开始变得高贵,仪式变得更震撼,为了达成现在的某个伟大目标,过去无可避免地被重组了。」但最后一句,加了一个转折———「直到重读田野日记,我才明白当时的情绪主要是结束多瓦悠研究的歇斯底里狂喜。」诚如是啊。 最后,我要提一下本书翻译,译者——何颖怡。这本书中文翻译遣词造句颇有古风,我也好奇英文原文必定也非常精妙吧。翻译的很多字词我不认识就去查什么意思,幸好微信读书AI问书比较方便,有的来自《辞海》什么的,不可谓之不绝。一看是台湾人,那没事了。根据我有限的经验,读过的一些台湾人写的文字,感觉文学功底都好深厚。 年初一本《老派少女购物路线》已经让我大受震撼。遗憾的是,微信读书过程中,一些想法里,很多人化身懂王,一会这里译的不对,一会那里不合适的。有些字词自己没见过,不会用,就信口胡说不对。真的,快闭嘴吧! 甚至,我还特地去搜了译者的其他书。发现居然还译了《在路上》,于是抓紧看了几页(当然,翻译肯定是在忠于原文的基础上,根据行书风格选取最佳翻译方式,翻译并不能以文字优美为由而去改变原意)。这本本来去年要看英文版,看了几十页看不下去了,搁置。至此,又可以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