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的生命
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这是一个只要意识到自己正在生活着的人都会意识到的真相,意识到它使得人不得不想一想如何才算是过好了这一生。但这是一个艰难的问题,因为生命既是生物性与物理性的,同时也具有社会性与政治性的一面。一般来说,人们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会自动忽略生命的这两重性质,而直接考虑“活得好”的实际层面。
当我们去想生命到底是什么,一般会将生命看作是生物性的,因为死亡属于无法抗衡的那种自然规律。但就像人们会说的当一个名字不再提起的时候这个人就真正死去了,人的生命还存在于社会维度中;又因为人类拥有智能,因此人类是区别于其他生物的。这样,生命就具有了自然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区分。这两者在《生命使用手册》作者迪杰·法桑的观察下显示出渐行渐远的态势,“至少在表面上看起来难以调和。”

在这本关于生命的批评性研究的书中,迪杰·法桑在乎的不再是过去伦理学中应该如何生活的问题,他关注的是“我们如何评价作为一个抽象概念的生命,又如何为作为具体现实的人生赋予价值?”可见,迪杰·法桑所关注的更多是具体的生命在现实世界中的遭遇。作为现实关怀的生命研究,作者提出了三个迥异于前人的概念“生之形式”“生之伦理”“生之政治”。在这三种概念展开时,作者首先对过往哲学、社会学、人类学中与此相近的学说进行系谱学梳理,然后以自己的人类学调查进行佐证,最终说明这三者彼此之间互相关联。
而在这些概念展开的时候,我们会发现生命无论在概念是中还是在现实的遭遇中都有着更多的对立。比如,在生之形式中,生命有着普世性与特殊性的对立,生物性与传记性的对立,规律与实践的对立。甚至在关于维特根斯坦的“生之形式”的后续评论都是针锋相对的。在生之伦理中,我们会看到,在哲学与人类学中也存在着对立的观点,高于个人的伦理要求与个体内部自我实现的对立。因而作者用“生之伦理”代替“合乎伦理的人生”希望能够“探讨生命的价值何在,以及由此衍生的伦理和政治意义。”
“生之政治”是迪杰·法桑提出的区别于福柯“生命政治”的概念。“生命政治”更关注政治技术如何治理人群,而“生之政治”则更关注政治对人生究竟有什么切实的影响。这就不可避免地要讨论对生命的价值判断,因而也使我们看到关于生命价值的对立,比如基督教认为所有生命平等,反对对生命进行估值,但现实世界是人寿保险已经深入人心,甚至为生命进行保险可以被看作是慷慨的赠予行为。也因此,作者使我们注意到,在生之政治的层面上,人类生命的巨大不平等。在对不同族群的道德、经济估值中,人们逐渐被分出了阶层,他们所能使用的资源,直接地决定了生命是否能够正常延续,以及能否获得应得的权利与尊重。
“我们或许需要将思考死亡的方式再拓宽一些:它不仅是生理上的,更可能是社会的。” 在思考层面来说,这些是可以区分的,是彼此对立甚至无法调和的。但回到现实,对于渴望正常生活的那些难民来说,他们的渴望并不需要去区分物理的、情感的或者是道德的维度,因为他们会说:“正常的人生就是人可以过出来的生活:肚子里有饭吃,身边有人陪伴,在社会中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