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思考的方法论(之一)
维特根斯坦: 能说清楚的,必定能够说清楚;不能说清楚的,我们保持沉默。
海德格尔: 诗意。
哥德尔定理: 一个表达系统,必定包含仅凭自身表达却始终不可判定的命题。
语言: 意识对主观、客观事实的表达,称为语言。
定义:有清晰表达的文字,可以被用于意识的推理、证明,称为定义。
定义是语言系统不可再分的最小单元。 定义随着认知的改进而改进。
有意向性指向,但无法清晰表达,不可用于意识的推理、证明,属于意,不属于意识,无法成为定义,所以不构成语言。但并非所有意向性指向都无法清晰表达。可以清晰表达的意向性指向,可以成为定义。
定义,可以自指,这依然是清晰的定义。
语言本身可以是清晰的。
命题,必须得到无逻辑矛盾的结论,否则,命题不成立。
不能把命题的悖论,用来证明语言的无意义。这不成立,是无边界地扩大了错误的覆盖范围。
元概念在思考中的重要性:就是基本概念,是语言体系中最小的、不可再分的概念。思考出现糊涂的时候,必须回头过去清理、整理问题中涉及到的所有的基本概念。这是最快速有效的思考方法。如果问题中的所有基本概念全部理清楚了,定义清晰了,你只需要把每一个基本概念进行正确的描述,然后,把这些描述放回原来的问题之中。如果以上步骤做得一点都没错,那么你一定会发现,那个问题,就自己消失了。因为,那个问题的答案,已经出现在了这个概念的定义描述之中了。 所有的思考糊涂,归根结底,来自于概念的定义不清。
对概念的定义思考,是最有效的思考方法,也是消解思考混乱最有效的方法。
心灵,是一个不够精准的情绪性指向词语。诚如之前我给出的定义,这段文字中,大概应是指包括情绪的“意识”。如果仔细体会,就会明白,原来情绪这个感知,它并不是意识,因为一般意识是指它理性的特质,而情绪则指向非理性。因此,就如同听到属于耳识,而看到属于眼识,它们分别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觉知、但同时都是纯粹的自己的觉知一样,情绪和理性在觉知的内容上具有根本不相容,则它们也应该分属于不同的觉知管辖。这件事,就我的阅读所知而言,情绪,属于一个叫做“意”的觉知,而理性属于“意识”觉知。意,存在于先;而意识,是由意这个觉知引发的,从属于意,被意指挥、使用。就如同看见属于眼识,而被能够推理思考的意识所指挥使用一样。一般的学术书籍上面,对于内心的体验,是粗糙至极的,所以,他们对于指向内心的概念定义,就会非常混乱。因为这种概念的不清晰,所以导致结果的因果关系和映射的事实内容就会错乱。由此引发的错误理解和认知,乃至于想象和偏执,是最常见的流行错误。不过,这倒的确给科幻和嗨杯创造了很大的娱乐空间。
粒子。有人说:“粒子本身是不是由心灵创造的呢?如果你了解双缝实验、波粒二像性等量子力学的理论,就会明白唯物论已无立足之地。”这也是可以商榷的。在我们所熟知的历史中,先存在客观的物质世界,然后再出生生命体。所以,站在目前的历史知识角度出发,一切先于物质而存在的概念,会遭到目前物质先于觉知而存在的历史知识的挑战。如果粒子是由心灵(我个人以为这里其实应该说“意识”)创造的,那么这个物质先有觉知后生的知识,应该作什么样的解释呢?
杨氏双缝干涉实验——量子力学——全能全知的存在。杨氏双缝干涉实验,它说的是波粒二象性,意思是指,一个10的负34次方立米及以下的微观空间中的物质存在,它的方式可以同时是粒子,也可以是波,具体表现出粒子形态还是波形态,取决于你如何去接触它。这个事实,让人们对于物质的理解产生了极大的矛盾:粒子的存在,是具有空间局限性的,即定域性;波的存在,是具有空间发散性的,而且,根据薛定谔方程,粒子的存在范围,是整个宇宙,也就是空间全局性。所以,粒子自己存在的方式到底是什么?是同时具有空间定域性和全局性!这是人类对粒子的描述方式,它得到了悖论。在此基础上,粒子似乎具有全能的超时空觉知:它必须同时知道你在什么地方、用了粒子还是波的接触方式去接触这个粒子——在阿斯派克实验证明贝尔不等式的测试中,在对粒子裂开的两个部分的两次分别接触中,你把这个接触之间的距离拉得越远,让这两个接触之间相互传达信息的时空超越光速所能抵达的极限范围越大,它们吻合相知相守的物理规则就越完美。这在逻辑上证明了,客观上,必须存在一个全能全知的存在,显然这个全知存在,祂不受任何一个生命体的“意识”控制。但是这个全能全知的存在是什么呢?它是以什么形态存在的呢?就人类的认知而言,目前人类对这件事的“描述”和“理解”,继续在这样的事实面前打脸了。不过,这并不是一个事实本身打脸另一个事实,而是不同的事实打脸了人类对于事实的“语言描述”。我以为,这就是在证明上面ab571016同学所说的(可能不小心是错误的表达),在使用语言系统描述的时候,必然会遇到“悖论”,用哥德尔的话说,就是“无法判定的命题”。 所以,并不是唯物论错了,而是我们对于概念的定义描述,不够清晰准确。如果我们改变了定义的描述,这些引起的思想上的理解悖论,就会消失了。因为——事实本身是没有悖论的。产生悖论的,是我们的“认知”。比如,以下这个弱智的概念: 什么是粒子?
主观和客观。这个世界最根本的内容,有两个根本的部分:主观、客观。 主观,是觉知能体验到的一切。主观的代表,是意识,但不局限于意识。比如听到,是主观的,这个听力,不受意识左右,它先于意识存在,但的确是我主观本有的。因为我听到,并不需要意识的同意才能听到。当然,意识可以对听到的内容进行分析思考,也可以指挥听力去听意识想要听的东西。但是,意识和听力,的确是两个不同的主观。所以,主观的部分,粗略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意识层次,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层次。所以,我们必须得弄明白一件事:意识,仅仅只是主观的一个的“代表”,而并非是主观的全部。常见的认知中,是用意识来代替了所有的主观。我认为,这是一个常见的错误。 客观,是无觉知的一切。代表,有很多,可以用石头、书来作代表。 主观与客观看起来是截然两分的,但是在我们的认知中,存在一个交集部分——身体。身体,既可以是主观的,如我在自己的身体上产生识觉;也可以是客观的,如我死后的身体上再也无法起现我的识觉,而这个身体在那个时候并没有坏掉,还可以做器官移植。所以,矛盾和关键的事情来了:到底主观的来源是什么?换个问法:觉知的来源是什么?如果是身体,那么意味着,客观物质的身体上,同时包含有我的觉知。那么再仔细细分下去,因为身体是由原子分子组成,当然还可以继续细分,不管怎么细分,都是——客观物质——就会发现很大的麻烦:我的觉知究竟在我身体的哪一个部分上呢?如果我的觉知分布在某个或某群原子(如分子)上,那么如果组成孔老夫子身体的原子组成的食物凑巧被我吃了,现在成了我的身体的一个组成部分,那是不是我的觉知当中,就应该有孔老夫子还魂了?根据客观事实,我仔细地体察了我的觉知,我发现没有孔老夫子还魂来打扰我。所以我放心了——我的觉知,不在任何一个物质上。因此,我的觉知,还是我自己的,不是任何别人的,它们单纯、纯洁、纯粹,仅仅只属于我,这个时候,我才放心地用“主观”这个词语。ok,总结一下:客观的物质身体上,我可以起现我的觉知,可以有我的主观,而且,因为这个觉知是我自己的,所以,这个身体必须是我独占的。这个客观身体,是我主观拥有的。在此基础上,我得到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 我的主观觉知,通过我的身体,对客观物质世界产生物理影响。得到这个事实很重要,虽然傻瓜都懂,虽然很弱智,但是这很重要。弱智的问题重新清理一遍,让自己得到清晰的理解,对我自己是有益处的,虽然在别人看起来很弱智。 其实,通过分析弱智而基本的问题,我们还会得到一些不那么弱智的结论,它颠覆了通常的认知:
实际上,通过以上的推理,我们应该可以得到、或者承认这样一个符合客观事实和逻辑的结论:我的觉知,祂是自己独立存在的,祂的产生,是祂自己产生,而不依赖于任何别的非觉知的东西。这个话,简单地说,就表达成为如下的语句:
心,是独立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