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不立文字直指人心”
佛经语言指向人心,不是仅仅指向思维理解意识揣测,开、示得最清楚明白无误的,我管窥蠡测井底之蛙的个人所见,就是《楞严经》中佛陀所开示的方法和内容。佛陀可以直接说:如果见明为外,见暗为内,开眼见外,则外见户牖,何不见面?若眼能见面,则眼当浮于虚空,回见自面(“若离外见,内对所成。合眼见暗,名为身中。开眼见明,何不见面。若不见面,内对不成。见面若成,此了知心,及与眼根,乃在虚空,何成在内”)。如此描述,令学人犹如自己眼睛珠子跑出眼眶,自己的见之能力视觉回头过来看自己头面,亲切自然,犹如自己体会一般。真是大白话、客观事实直描,直接叙说凡夫所能体验之事实。唯其如此,方为“不立文字直指人心”,名为“实证佛教”。我当时看见佛陀驳斥以明暗分见之内外这一段文字时,觉得佛陀真是一个循循善诱的好老师,更是爱开玩笑的好老师,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语言不能令学人明白区分如何操作方才不是仅仅困在思维意识之中,而常借助思维理解来表达逻辑通达,舍却了直指人心的功能,这样的语言,犹如隔靴搔痒,虽然痒处说得准,抓痒的手势说得对,但是,于解学人之痒,无有半分功劳。这也就是为何学了很久佛法,佛理虽然通达,但是自己解脱功德实无半分的根本原因所在:离于佛经祖论“不立文字直指人心”“如实知之如理思维”教诲甚远。
《圆觉经》云:“悟有我者,不复认我。”于此句中顿时明白,佛陀在如上所引楞严喻之如实推理一样,在说大白话,在述大白事,每一个人都能顿时明白,这是一件显而易见的客观事实。如此,名为如实“懂”圆觉四相。
“立”,不是“保留”之意,“保留”这个意思,是从“立”的本意上转述、引申之意。“立”的本意,就是“站立”。所以,不“立”文字,不是不“留下”文字,而是不要“站立”在文字中。那么,是什么“站立”在文字中了呢?是思维体验的视角、立场。不“立”文字的意思,就是不要仅仅“站立”在文字表达的推理范围中去看待佛法文字。那么这个“立场”应该站在哪里呢?“直指人心”,后面这半句就指明白了,要从“心”这个视角去如实体悟理解思考。于是,这不正是佛陀所说的“如实知之如理思维”吗?是的,这两句话,完全就是等同的,完全就是同一个意思。若人写著作,写文著述,依然会面临“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写作角度要求。倘若写出来,自己就完全站在第三者旁观角度去写,那么也很难让学人如实明白,也依然会坠入立于文字的困境。所以,“不立文字直指人心”,无论从学人还是作者的角度,都应当是第一原则、第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