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解脱》之十五:法自性见之二:如何断除我见?

(提示:本文有大量的重复,这是有意为之,不是啰嗦。阅读时请留意。) 一、什么是法自性见? (一)法自性见的内涵 “法自性见”,也就是“我见”,又称广义的“法我见”。什么叫做“我见”呢?我见,就是“认为”、“觉得”某一物、某一法,为真实有、真实在,有自己独立存在的本性、本体、自体,能够自己生、自己灭;就是认为“有个法它自己有独特的本性”这种见解。法自性见,不是写在书本上的文字,不是仅仅在嘴上说一说的语言,不是脑子里头思考一下闪过的念头,而是一种确定无疑的、能够感受到的真切的心行动作。为什么“法自性见”也可以叫做广义的“法我见”,简称“我见”呢?因为,你把某一个法、某一个东西,当做一个独立存在的东西,那么如果你站在那个东西、那个法的角度去看,它就是“我”。譬如,如果黄山是一个独立存在物,那么黄山就可以拟人化地称作“我”;一只茶杯如果是一个独立物,它也可以拟人化地称作“我”;万有引力如果是一个独立法,它也可以拟人化地称作“我”。所以,你认为某一个东西、某一个法是一个独立存在物,这种见地,就可以统称“我见”。 玄奘大师在《成唯识论》中讲,“由我、法执,二障具生。”意思是说,因为我执、法执之故,两种障碍便出生了。窥基大师在《成唯识论述记》:“人我必依法我起故。”意思是说,人我见(执)必须以法我见(执)为前提,才能生起。这里,“见”,可以简单解释为“认为”;“执”,可以简单解释为“觉得”。“见”与“执”,“认为”和“觉得”,都是互为因果,相互影响的。粗略地讲,“认为”是属于意识的认知,“觉得”是属于意根的觉受或判定。这不一定准确,但只要达到不影响理解和入门修行的效果就好了。因此,我们把包含了人我见的广义法我见,用“我见”一个词语统摄,在经教和法理上,应该是吻合佛典和实际观察的。实际上,在初入门观行处,一般都是需要有一个总持总摄一切万法的总持门,才能发现一真法界大法门总相体的总相智,就需要统摄总持的法句法义。这里,我们把凡夫的无明见,归纳为“法自性见”,可以总摄总持凡夫的无明错误;用“诸法空相”归纳佛法真相,可以总摄总持一切万法的真实真理。而“诸法空相”正好是用来对治“法自性见”的直接方法。我们在实际观行的时候,就能够随时随地去发现自己的错误,然后可以随时随地地警觉自己的错误,立即用正确的方法去对治它。这样子,对与错,两方面,都有可以被总摄总持的简单名相可以总持,是非常方便的修行法门。 (二)六祖大师破斥法自性见 很多人对佛法法义的理解,其实只是增长了知识,并没有去了解法自性见的真实内涵。他们对有一个真如本心常住不灭的看法,实际上是带有“法自性见”的无明的。在法义知识的问答上,他们或许可以对答如流,但是,在六祖大师面前,却不一定能过关。《六祖法宝坛经》中有这么一段话: “弟子常览涅槃经。未晓常无常义。乞和尚慈悲。略为解说。师曰。无常者。即佛性也。有常者。即一切善恶诸法分别心也。曰。和尚所说。大违经文。师曰。吾传佛心印。安敢违于佛经。曰。经说佛性是常。和尚却言无常。善恶诸法乃至菩提心皆是无常。和尚却言是常。此即相违。令学人转加疑惑。师曰。涅槃经吾昔听尼无尽藏读诵一遍。便为讲说。无一字一义不合经文。乃至为汝。终无二说。曰。学人识量浅昧。愿和尚委曲开示。师曰。汝知否。佛性若常。更说什么善恶诸法。乃至穷劫无有一人发菩提心者。故吾说无常。正是佛说真常之道也。又一切诸法若无常者。即物物皆有自性。容受生死。而真常性有不遍之处。故吾说常者。正是佛说真无常义。佛比为凡夫外道执于邪常。” 在这一段文字里头,六祖大师讲了:“诸法是常,佛性无常。”在论证诸法是常的时候,他说:“若物物皆有自性,容受生死,则真常性有不遍之处。”真常性,就是真如。真常性有不遍之处,这句话,是反问句,不是陈述句。所以,六祖大师在这里不是在肯定“真如常性有不周遍之处”,而是在反问:难道真如会不周遍吗?到底该怎么理解这个话呢?我们来依次递进地解释一下。 二、什么是断灭见? 我们先来讨论一个概念定义“断灭见”。什么叫做断灭见?断灭见,是把什么东西遮断不见了?我的定义,是对第八识的知见、法性、体证、转依等由浅入深的各个层次上,都可以遮断不见。因为第八识被我自己的错误认知、感受,给遮断不见了,所以,叫做断灭见。 “断灭见”,是指,导致对第八识的“认识”、“证悟”、“转依”等由浅入深的各个层次,有不同程度的遮断的那些“知见”、“觉受”。我打个比方。譬如太阳和乌云,如果一个人,从来只见乌云,而把偶尔露出来的一线阳光一直认作是乌云中的闪电,从来不知道太阳的存在。那么,对于他来说,虽然太阳本来就是不消散的东西,是常存于天的东西,可是对于他来说,就是断灭掉了。他从认知、证悟等所有层次上来讲,就是断灭了。如果有的人,知道了乌云之上有一个太阳存在,他也见到过真实的太阳,但是他并没有把漫天乌云给驱散,那么他就得不到太阳晒在身上那种暖热的效果。所以,虽然他在知见上没有被乌云遮断,但是他在实际的体悟这个层面上,是被乌云遮断了的。因此,断灭见,是从第八识这个立场而说的;而并不仅仅认为,第八识这个太阳真实消失了,才是断灭见。这种定义,我个人认为,相对而言是比较粗浅的。每一个众生自己,对于第八识的认识、体悟消失了、断灭了。而不是自己的第八识真实消失了。第八识还在,但是你对它一点都不知道了。它的存在,对于你来说,被你的认知错误,完全给遮断了。我认为,这样的断灭见定义,更为贴合事实。 我们打个比方。比如,你的眼睛能看色,耳朵能听声,舌头能尝味。但是,如果你的注意力完全被转移掉了,根本一丝一毫都不在眼识、不在耳识、不在舌识上的感受时候,你就一定会达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的境地。这个客观事实,被《大学》里头记录了下来:“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的眼识、耳识、舌识的能力断灭了。但是,当你的注意力完全地从眼识、耳识、舌识上转移走了的话,那些识觉,对于你来说,“相当于”“断灭”了。因此,如果有一个错误,能够导致你把注意力从眼识、耳识、舌识上头完全彻底地转移走了,那么,这个错误,对于你来说,就是令眼识、耳识、舌识断灭的“断灭见”。简单说,这种错误本身,叫做“断灭见”。 我们后面的推断,都是从这个地方开始的。我们要一开始就把最基本的概念搞清楚,对与错,究竟是什么,搞清楚。然后我们的推理思考才可能得到正确结论。 三、什么是名相? 现在我们来思考一下,什么叫做名相?这些最基本的名词,其实都是非常精微深细的内容。我们犯的错误,其实全部,对的,全部!——都是在基本概念上犯的错误。这没有夸张,也没有缩小。什么叫做名相?名相,就是对某一个法、某一个东西的概括、统摄,把这个法、这个东西,当做独立的对象来处理。这个叫做名相。这似乎不太好理解。我们来举一个例子说明。 (一)诸法空相 在说明前,我们先把诸法空相的佛法原理,再稍微解释一下。诸法空相的道理,其实就是说,全体一切,都是这个真实存在的第八识所显的形相、影像。这个第八识,是彻底空的。但是它有本事、有能力,能够显示影像。我们如何理解它呢?我们可以想象一个直径一米的水晶球,它放在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里头,这个水晶球可以显示各种颜色、形状,但是这水晶球却是彻底透明的东西。当它什么东西都不显示的时候,你根本无法确定它在哪里,只有当它显示影像出来了,比如显了一只茶杯,你才会知道那个地方有一个茶杯。然后你想走过去拿那只茶杯,结果你却被一个透明的东西给挡住了,这个时候你再去摸这个透明,你才会发现,原来它是一个水晶球,那茶杯只不过是水晶球里头显示的影像而已,并非是真实存在的一个实体茶杯。这个诸法空相的道理,实际上是说,一切万法,统统都是一个绝对透明的东西,叫做第八识,它显示出来的“影像”而已,就像这个水晶球显茶杯的原理一模一样。水晶,这个绝对透明的真实存在,是一切形相、影像的本质、实质、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但是当这个透明的水晶显示微细的颗粒,小得像原子分子那样的东西出来的时候,如果你不知道这个茶杯是水晶显示的影像,你去分析它的色法构成,你会误以为就是这些原子分子构成的。但是其实不对,它是由水晶显示出来的影像而已。 好了,当我们能够确认这个诸法空相的根本道理,那么我们就能拿身边的客观事实来观察,同理可以推知诸法空相的真实法义究竟是什么了。为什么可以这样子呢?因为,佛法是客观规律,而客观规律的特性,它可不是墙角的玫瑰羞答答地开,也不花房里头的花朵静悄悄地开,也不是阿里巴巴的宝藏,藏在山洞里头让你去满世界去找;而是到处显示、到处展示,从来不躲藏起来,它随处都有,遍地都是,直接就在你面前展示。如果你有能力,就可以在身边的任何一处地方,用有效的约束条件,排除错见的干扰因素,令这个客观规律凸显出来。这就是佛法作为客观规律的一个最大的便利之处。所以佛陀在楞严经和各种大乘经典里头就说:“世间智者,当以譬喻而得开悟。” (二)名相的具体内容究竟是什么? 比如,我们在屏幕上头看一场足球比赛。我们会看见草地上面有一只白色的足球,从左边飞到了右边去了。什么叫做名相呢?就是,我们认为、觉得,那里有一只“足球”这个东西,它有自己的特性,比如圆形、白色,它可以移动,具备移动性、一定的坚硬性和弹性,能够从草皮上弹起来飞动。这个叫做“足球”这个名相。其实,当我们一旦从“名相”这个角度去谈的时候,其实,我们已经落在了“错误”上面了。为什么呢?因为,根本不存在一个东西,叫做“足球”,它仅仅只是我们的“认为”和“觉得”而已,而客观真实的存在,根本就不是我们的“认为”和“觉得”!虽然我们“可以”去按照我们“名相”的这种错误方式去“认为”和“觉得”。这怎么理解呢? 我们来观察一下事实。我们面前究竟有什么东西是客观事实的呢?只有屏幕!如果要说得再全面一点,就是“正在显像的屏幕”。但是“显的像”,是不是屏幕自己呢?就是!所以,我们的客观事实,就是“只有屏幕”!我们必须先确认这个客观事实。有人说,不对啊,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屏幕上有足球出现啊。对的。但是这个时候,你去思考一下,如果没有屏幕,会不会有你看到的足球呢?根本不可能有啊!所以,我们先把只有屏幕呈像这件事确认下来。 那么,如果我们着在“足球”这个名相上面去认知观察的话,我们立即就会把各种屏幕所拥有的功能,从屏幕上“剥离”下来,赋予了这个“名相”。比如,白色、圆形、可移动、有弹性。如果没有这些功能属性的赋予,这个“足球”的名相,根本就不能成立。但是,我们根据“屏幕呈像”这个唯一的真实事实来看一看,究竟什么叫做白色? 我们先重复一下前面说的内容:什么叫做法自性见?法自性见,就是割裂第八识,把第八识的功能从第八识上剥离下来,赋予名相。让这个名相,成为一个独自成立、独立存在的本体、自体,它自己可以生、自己可以灭。这个见地,就叫做法自性见,也叫做法我见,简称广义的“我见”。我们要从唯一存在的客观事实去观察。唯一存在的客观事实是什么?只有屏幕存在!如果说得更完整一点,叫做只有屏幕呈像。所以,我们如果要描述这个足球,我们必须要句句字字都不离开客观事实。如果一旦离开客观事实,我们就立刻犯错了。 那么我们该怎么来做呢?我们来观察一下白色。什么叫做这个足球是白色的?我们发现,当我们站立在足球这个名相上来说的时候,我们只会了解到,这个足球“本身”是白色的。可是如果我们站立在屏幕的角度来看的话,我们立刻发现,不对,这是屏幕具备显示白色的功能!当这个足球接触到绿色的草皮的时候,我们如果把足球跟草皮一起观察,就会发现,原来白色和绿色,根本就是同一件事情,是屏幕在展示同一个法:色法!只不过,在足球这个圆形上去展示白色的功能像,在草皮这个形相上去展示绿色相。当我们说,白色圆球是法相的时候,其实我们又落在了“名相”上去了,对不对?如果依照客观事实描述,那就要每一字每一句,都不离开真实的客观事实。那么我们看见的白色圆球,是什么?仅仅只是屏幕展示白色的功能性,而这个功能性,它是——永远都可以的、永远都存在的。对不对? 请问,屏幕显示一个圆球白色的能力,会消失吗?白色的颜色形状可以很深,也可以很浅很浅。你说这个白色显得很白很白的时候,屏幕显示这个很白很白,它的这个时候的能力,就比屏幕显示这个白色很浅很浅的时候的能力,就要差吗?不是的!屏幕显示很白很白的白色,跟显示很浅很浅的白色,屏幕的能力,完全都是一样的,它们都是屏幕显像的平等功能。屏幕显示很白的白色是色法之一法,显示很浅的白色也是色法之一法。我们说这个法相会“消失”的时候,其实我们是把这两个独立的、常住不坏的屏幕显像功能,虚妄地前后搭接起来,在认知和觉受中产生了虚妄想象,“认为”和“觉得”有一个东西叫做“足球”的本体,这个“本体”会“消失”。这个时候,我们已经远离了屏幕显像这个事实了!所以,如果我们一直依止于客观真实事实来描述的话,我们立即就会发现,“有生灭”、“会消失”,这根本就是依止于虚妄的名相而说,就是错说。根本不存在一个什么东西叫做足球,而只有屏幕显示不同的色法的功能性,而每一种功能性,全部都是常住不坏的屏幕法性的展示,而不是有生灭的法相的出现、消失。 所以,我们说法相生灭的时候,我们根本就是在犯错误,因为我们远离了屏幕呈像这个客观事实。我们说法性不灭的时候,我们这才提到了屏幕的真实的能力,才是真实说。我们究竟是要根据名相、法相的错说去做呢,还是要根据真实客观事实的法性不灭的状况去做呢?我们学佛,究竟是要学虚妄的假法呢,还是究竟的真实法呢?所以,我们随便举一个东西出来,比如石头、筷子,它们到底是生灭的,还是不生灭的? 我们再重复一下:到底什么叫做法自性见?法自性见,就是把第八识的功能性从第八识上剥离下来,完全忘失了第八识,而把这些功能赋予给名相,让名相得以独立起来,成为一个独立物,成为一个自在体,成为一个自己可以容受生死的本体物。这个叫做法自性见,也叫做广义的法我见,简称“我见”。 法自性见,就是无明,这个错误,其实,我个人认为,是众生所犯的—— 唯一 ——的错误。这个错误,在经文中,到处讲,用不同的名字讲。比如,楞严经里头讲:“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不取无非幻。”这个地方的“取”,就是分别执取。为什么会分别执取呢?因为第一要先产生法自性见。如果没有法自性见,怎么可能做到分别执取呢?它们统统都是第八识这个屏幕的功能性,你要怎么取?要取,也只有全体一真法界都给你取过去。这样子,也只有安住在一真法界里头了啊。根本不能分别执取啊。所以,理解法自性见的无明错误,是极其重要的。法自性见,这个东西,带在我们的一切知见里头。甚至是那些自认为是明白了佛法非一非异的道理的人,也一样会带有法自性见。而“法自性见=断灭见”。你在哪里生起法自性见,哪里就是你与第八识断灭之处。让我们与自己第八识遮断隔绝的,从根本上讲,就是这个法自性见。 四、为什么经语“非一非异”也可以成为断灭见? 为什么经语“非一非异”也可以是断灭见呢?这也可以用一个比喻来解释。因为客观事实,是全体一真,全部都是第八识。那么我们用已经与水和好的面粉来比喻第八识。打个比方说,你所见到的一切东西,全部都是面粉。这个和好了的面粉的量,是无穷无尽的。那么你会看到有一些用面粉和成的形状,比如面人、面山、面马、面房子、面茶杯。如果有一个面人,他不知道什么自己是面粉做的,也不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面粉做的,他只看到房子、自己和别热、山、马、茶杯等等形状,他认为,这茶杯会断裂,是茶杯的功能,是茶杯自己的属性。然后,别人告诉他,有一个东西,它能产生一切形状形相,但是又不是一切形状形相。于是这个人就去思考,那么是不是有一个东西,它一直跟在这个茶杯后头,跟茶杯不离不弃,但是这个东西又不是茶杯,就好像有一个永远离不开茶杯的茶托一样。他看到佛经上写,非一、非异。非一,就是说,不是同一个,那么就是说,还有另外一个。非异,就是说没有差别,那么就是说,跟这个茶杯长得一模一样。于是他就去理解,是不是有一个东西,跟这个茶杯一模一样的茶托,它不离茶杯。我要是舍掉了当下眼前这个茶杯去找,那么就能找到它了。 然后他又思考,那么这个面粉,跟其他所有的一切都统统是这样非一非异。啊呀,那么这个面粉,它应该就是没有形状的咯!所以,他就去舍掉一切形状地去看去找,结果,还真被他找到了。因为面粉是无穷无尽的多,所以,只要他扫除一切有形有相的东西,哪怕他认为那面粉跟有形有相的东西也不是同一个东西,他根据“非一非异”,同样可以正确推理,找到面粉。因为总有没有被用去做别的东西的面粉真实存在着。 不过,等他找到了这个没有任何形状的面粉之后呢,他却并不知道自己的知见是不对的。“非一非异”,并不是说,这个面粉跟他之前的那些形相的东西有差别,并不是说,茶杯就不是面粉了。比如,我之前提到有一位师兄就认为,既然第八识在三界“外”,那么三界就一定不是第八识嘛!所以,石头,就一定不是真心嘛!这个地方,他就被“非一非异”这个知见给障断了。其实,并非是佛经上说的“非一非异”是有问题的,而是我们自己把法自性见带入到“非一非异”这四个字里头去了,所以才会产生断灭见。因此,真实的断灭见,实际上,是“法自性见”。为何?因为你在内心把茶杯当做一个独立物了,把茶杯当做异于面粉的一个东西了,你忘掉了茶杯跟面粉之间的关系了。所以,把某一个法、某一个物,当做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独立自在的本体,认为它是独立的,这个见解,叫做法自性见,它遮断了第八识。因此,虽然那个人找到了没有做成各种形状的面粉,但是他在各种形状的东西上头,却对面粉具有“断灭见”。 断除我见,是断三缚结的核心。但是,其实如何断除我见?这个地方的法义,是非常深细的。 总结一句话:石头、筷子是不生灭的第八识法性起用。从相上看,是流注种子,是生灭变易;从性上看,是法性起用,不生不灭。 五、如何对治法自性见? 有人讲了一句很好的话:“修行要保持(混日子)境界”。这句话,大家不要误解了。这里“混日子”三个字,是在讲保持的一种内心注意力的转移状态,而并不是对所有事情都漠不关心无所事事混日子的那种凡夫状况。这里突出强调了“修行”,而不是平时自己为人处世“混日子”。 “修行要保持(混日子)境界。”这是内心注意力从一切万法诸相上转移开去的状态,也就是六祖大师在坛经里头讲的“于相离相、于念离念”的具体行法。有很多人不明白,什么叫做“于相离相、于念离念”,认为这是一种很高很高的境界,不是我们一般人做得到的。这就无限推高了佛法真实修行的门槛,令人望而却步,不敢或不能迈入实修实证的门槛了。 我们这里谈的核心话题,就是法自性见。凡夫最大的毛病,就是去“认为”和“觉得”某一法、某一物独立存在、有自体、真实存在。佛经经常叫我们离开相、名、分别,要于相离相、于念离念。怎么个离法呢?就是要离开这个“认为”、“觉得”某一法某一物是真实的、独立的、存在的这种知见和觉受。那么当你内心明白了,一切万法统统都是第八识出生的法,它们一直都是第八识在展示“法性”,而并不是在流注“法相”,并不是法相有生灭,而是法性常住不灭,刹那刹那都在展示第八识无穷无尽的不同的常住法性,一切万法都无自性、都无自体、都无可把捉的内容,而仅仅只是刹那刹那不停变化的感受而已,那么你该怎么做?你最该做的,就是不要去理它,不理睬一切有为法。这个叫做离开。当你不去理睬万法的时候,你最起码,就不会去“认为”万法是独立本体、自己存在了。这样子,岂不就是当下就把法自性见给断舍掉了吗?因为,法自性见,也不是一个实有本体的法,也不是一个有自体、真实有的法。如果能够这样子不理它而不再生起法自性见,你怎么会去生起来对这个万法的执取呢?不可能了。所以,“混日子”,这三个字,在修行中,就是于相离相、于念离念的白话解说。虽然容易引起歧义,但是要从法义上去正思维。只有不离正思维,一切语言文字才是真实有用的。如果你没有正思维,那么即使你用了佛经,也依然会坠入邪知邪见中。所以,我个人认为,“在修行中保持‘混日子’境界”,这句话其实蛮好蛮好的!修学佛法,正见正思维第一。 那么久久安住在不着于一切万法的自体上面,一直不去离它们,会达到什么样的境界呢?你会很快发起(似)真如三昧的修所成慧。安住在这个产生轻安的修所成慧境界里面,你会觉得,顿时你发现对世界的观察角度变化了,原来世界还可以这么看待啊!你慢慢地、经常地安住在这个境界里面,把所有的一切万法,统统打成一片,把一切的名相、法相,统统舍弃掉,一切都是常住法,没有一样不是常住法,如此安住,如此对治。 《圆觉经》云:“歇即菩提,亦无渐次。”错的改过,就是正确。 六、六祖大师法句案例剖析 我们再回来看前面提到的六祖大师“若物物皆有自性,容受生死,则真常性有不遍之处”这句话。志彻,也就是行昌后来投僧出家的法号,他就认为,涅槃经上说诸法无常,是说有万法自己独立存在,然后这个自己存在的万法,它会自己有生、自己有灭;涅槃经上说佛性是常,是说有一个叫做佛性的东西自己独立存在,这个佛性不是万法,它独立于万法而独自,这个佛性它自己常住不灭,恒不变坏。志彻这种见地,就是法自性见,也就是认为,诸法、佛性,都是独自存在的东西,它们之间,根据佛法所说,是跟中医膏药的那层布和膏药的那一坨膏药是粘在一起的。诸法,就好比那个膏药;佛性,就好比那个洁白的药布。佛性不离诸法,意思就是说,膏药不离药布;诸法无常,是说膏药会坏掉,可以洗掉、换掉;佛性是常,是说药布是洁白的,可以洗洗再接着用,一直不需换。这是志彻的看法。 为什么志彻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呢?因为志彻把诸法跟佛性,当做了两个各自独立的东西了,它们都有自己的属性、特性,它们在法性上面来讲,可以离开对方而独自生灭、或不生灭。譬如,膏药变坏掉了,但是这个变坏掉,跟佛性没有关系,膏药只是膏药,药布只是药布;药布不变坏,是永远不变坏,是一直都是白色的,跟膏药怎么换、怎么坏,也没关系。这是志彻的法自性见的看法。但是六祖说出来这一句话,就把志彻这个想法给打破了。他说,诸法是常,佛性无常。六祖这一句真厉害! 六祖大师讲,如果诸法是自己在那里独自有自体、有自性、有实体,能够自己变化、生灭,那么这样子的话,跟真如有什么关系?岂不是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了吗?那还要真如来干啥呢?你诸法都能够自己生、自己灭了,我在来讲一个真如给你贴上去,非要说一个有不生灭的东西,跟牛皮糖一样黏着你,这岂不是多此一举?诸法都能够自己生灭了,就根本不需要真如了嘛!所以,六祖大师就反过来说:如果你诸法是一个自己存在的独立体,那么它能够自己生灭,这就意味着,我们佛经上说的“真如”,就根本不能渗透到这个诸法上去,因此,这个“真如”就不能“周遍”的地方了。就好比说那个中医膏药那个药布,就不能周遍到膏药里头去,那个膏药不是药布,所以药布不能周遍膏药。这跟佛经讲诸法空相、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唯是一心的讲法,是根本相悖的。六祖说:“真常性有不遍之处?”是在诘问志彻,是反问他:真常性怎么会有不周遍的地方呢?让他明白,志彻的法自性见,会必然导致这个错误的结论。根据佛经讲,真如、真常性是周遍法界的。比如楞严经里面就讲:“如来藏清净本然,周遍法界”、“地、水、火、风,本性圆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因此,真如、真常性始终就是周遍法界的,怎么会不周遍呢? 佛经根本法义,讲的是真如的体与用、性与相的差别与无差别关系。再举个例子。譬如金子,就是体;戒指、耳环,就是用。金子的法性,是可以变成各种形相的功能。可以变作各种形相的功能,是金子本来具备的法性,是永远不会消失、坏掉的。但是戒指、耳环这种具体的形状本身,却是可以坏掉的。所以,法性常住不坏,法相是可以生灭的。而这个产生法性和法相的那个体,就是金子。金子,是一个真实的存在。金子可以打造各种形状的能力,是永远存在、不会消失的,只要有金子存在,打造形状的能力就会永远存在。但是金子做打造的戒指、耳环的形相,却是会出生、会消失的。 那么志彻犯了什么错误呢?他犯了一个割裂佛性和诸法的错误。这个割裂,就是认为:诸法是独立存在的东西,它们是有自体、有实体、有本体、可以自己生自己灭的一个东西。这个错误的见解,叫做法自性见。这个错误会导致一个矛盾的结论。那就是:既然你诸法都自己可以生自己可以灭了,“物物皆有自性,容受生死”,那请问,还要真如做什么? 譬如一只茶杯。如果你去认为一只茶杯是自己存在的东西,它是自己由各种原子分子组合而成的,然后时间过得长久一点,原子分子散去,这茶杯就不见了。那么这个茶杯是一个独立存在物,它能够自己产生、自己消失,这个过程中,我们还要真如来干嘛?再说有什么真如跟着这个茶杯不离不弃,就是多此一举的事情。茶杯自己都可以在那里生灭了,要真如来干嘛?譬如你都成年了能够独立生活了,还要爹妈来给你端屎端尿管吃管喝管头管脚,这是不是多余之事? 这个“我见”,割裂了真如。怎么割裂的?譬如一只金茶杯,如果要想这个茶杯坏掉,那应该是“金性”在起用。比如,你把茶杯砸碎了,那实际上,是金子具有断裂性,而不是“茶杯”“本身”会碎坏。如果你“认为”或者“觉得”茶杯“自己会”碎坏掉,那跟金子就没关系了。既然茶杯自己可以碎坏掉,那么茶杯就跟金子无关,也就忘掉了茶杯是金子做的了,也可以说,在你的“认为”和“觉得”中,这个茶杯就“不是”金子做的了。于是,对于你的“认为”和“觉得”来说,这金子就不能周遍茶杯了。这是错误的。因为客观事实,是茶杯是金子做的,金子的的确确就是周遍茶杯的;茶杯的碎坏,就是金子的法性在起用。不管你是如何“认为”和“觉得”,这个客观事实,都根本没有变化过。所以,一切万法,本来就是清净法,并非是虚幻法。但由于你的错误执取,导致你错误的“认为”和“觉得”,对于你来说,不是虚幻的法,也变成了虚幻的法了。所以,楞严经里面讲:“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不取无非幻。”你认茶杯是独立物的严重后果,就是把金子给忘掉了,错认金性为茶杯的自己的属性了。所以,六祖大师讲,“若物物皆有自性,容受生死,则真常性有不遍之处”。意思就是说,如果每一样东西都自己有本体、自己有属性,能够自己在那里受生自己在那里受死,那么这个本来应当周遍法界的真如,就在这个物上头不能周遍它了。 有人认为,石头不是真心,三界在第八识之外。这种说法,就犯了与这里志彻同样的错误。如果石头不是真心,三界在第八识之外,那么真心第八识,就有不周遍之处。佛经上讲,石头不是真心,是说戒指不是金子;六祖说,诸法是常,是说戒指也是金子。所以,石头也是真心,但是如果你起法自性见,着在石头这个相上,把这个法相当做独立物来看待认识,那么你就认错了。这个认错,就是“我见”作怪,把这个法性当做了法相,忘掉了真如,割裂了法性是真如之性,不知道是真如起用。把茶杯当做一个独立物,结果就忘掉了茶杯只是形状这个金子的功能性,是金子起用。所以说,一切万法,唯是一心。意思是说,一切万法,统统都是第八识真如。你面前的那个茶杯,就是第八识起用。虽然你现在还不知道这个第八识怎么起用产生这个茶杯,但是你首先在知见上,要纠正过来,要去掉“法自性见”。 断“法自性见”,即断“我见”,是断三缚结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