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思正见的具体内容及其作用
正见法义,是说本心与一切万法之间的关系。其法义简明扼要,可以归纳如下。各人心中,先起一镜面生像之画面,仅此而已,镜外无物,而镜能自生万象,犹如屏幕;莫谓镜外有物而后镜方能生像。故除镜外,再也别无其他任何一物一法。而后就此画面而自思维之。 其一,普天之下,唯有此一心镜而已,别无他物。镜体是镜,镜像亦是镜。 其二,若分而说之,有镜体与镜像二法,然非实截分之,以镜体镜像实一非二故。 其三,镜体与镜像之关系。
- 是镜体非镜像镜像非镜体,镜体即镜像镜像即镜体,镜体不在镜像中镜像不在镜体中。此即阿含经所说“非、不异、不相在”之语。 2.又可进一步描述:镜体不异于镜像,镜像不异于镜体;镜体即镜像,镜像即镜体。此即心经所说“五蕴皆空=[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3.又可进一步描述: 3.1描述镜像有两种,一是二边表达,二是一切都是镜像。 3.1.1二边表达:非黑即白,非美即丑,非有即无,非是即非…基于上述镜像描述语词,如何实现对镜体的描述呢?是四句偈形式: 镜体=非黑(a)+非白(b)+非(非黑 a)+非(非白b)(以下类同,不复注), =非无+非有+非(非有)+非(非无), =非是+非非+非(非是)+非(非非) =非(此边)+非(彼边)+非(非此边)+非(非彼边) 3.1.2一切法都是镜像,则可以直接用非句否定一切镜像,剩下的就是镜体:非镜像。譬如楞伽经中有佛传佛之一百零八句。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何者是一百八句。佛言大慧。所谓生句非生句。常句非常句。相句非相句。住异句非住异句。刹那句非刹那句。自性句非自性句。空句非空句。断句非断句。心句非心句。中句非中句。缘句非缘句。…………” 4.又可进一步描述:最简单最完整体现上述佛法核心法义的文句,是心经的“诸法空相”四个字,若还要加尾巴,那就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这是直接指向镜,统摄了镜体与镜像,而因众生只识得镜像而不识镜体,故此专门讲两句完全不同于镜像生灭垢净增减的特征给凸显一下。 如上所说,是般若法义实质,其目标全部都是“不立文字,直指人心。”都是借助虚妄相法,以指离相之真实法。手指虽非月,而实可指月;语言文字虽非真实本心,而实可指本心。故知虽言语文字是妄,而不可否定言语文字之真实义理。若以言语为妄而否定言语蕴含真实义理者,犹如泼洗澡水,而把孩子一起泼了出去。故知,一切佛经,唯以直指人心为根本,离此指心之根本,不名佛经,名魔语。 维摩诘经中,对于实修实证的主要方法,有一句经典总结:“能善分别诸法相,于第一义而不动。”诸法相,即镜像,即生灭法,即有为法,统统离之舍之歇之。第一义,即镜体,即空寂,即不生灭,即无为法,即恒住不灭,即无住,即中不立法,即本来,即真实,即非断灭,即如如,即实际。 如上正见,只是名相思维中内容,是说服意识心的法义。若能于此通达信受,是闻思正见已立。而后意识心要做的事情,是不断答复地“对自己说”,或者常思法义,常说法义,令其通透一如,而后“自己”方能信受。这个过程,实际上是对第七识意根说法,令其免除贪嗔痴之见覆,能够生起出离世间法的欲求,而后能够渐渐不于世间法上起强烈贪嗔,而达成薄贪嗔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