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
公正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Douban
[美] 迈克尔·桑德尔
translator:
朱慧玲
publishing house:
中信出版社
2012
- 11
安乐死是否应该得到法律许可?一条命是否不如十条命贵重?代孕合同是否合法?
在这个日益物质化的年代,我们的行为选择总在人性和物质之间摇摆不定。我们的社会正陷入尴尬的两难选择当中。我们甚至怀疑法律是否公正,因为法律无法回避个人的道德判断,无法做到中立。
这让习惯了传统道德观念和固定思维的我们感到不安,但这种不安,却能让我们理性精神保持清醒的状态,促使我们去寻找有关“公正”的“出路”。 “世界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的迈克尔·桑德尔教授将带领我们在寻找公正的旅途中,领略思辨的价值和魅力。
道德形而上学基础
Grundlegung zur Metaphysik der Sitten Douban
[德国] 伊曼努尔·康德
translator:
孙少伟
publishing house: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9
《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内容简介:古希腊哲学曾被划分为三个学科:物理学、伦理学和逻辑学。这种划分完全适合主题的本性,人们对此能够加以改进的也许只是对这种划分原则的补充,以便确保这种划分的彻底性,同时正确地界定其必要的细分。全部理性知识,或者是质料的,与某一对象相关;或者是形式的,仅仅涉及知性的形式和理性自身,涉及思维的普遍规则,而与对象之间的差别无关。形式的哲学称为逻辑学,而质料的哲学按照其所研究的特定对象及对象所服从的规律,本身又划分为两个部分。这是因为这些规律或者是自然的规律,或者是自由的规律。关于自然的规律的科学称为物理学,关于自由的规律的科学称为伦理学。物理学也叫做自然论,伦理学也叫做道德论。
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梦
Douban
[法] 让-雅克·卢梭
translator:
李平沤
publishing house:
商务印书馆
2008
- 5
在法国的传记文学中,卢梭留下了三部永传后世的作品:《忏悔录》、《对话录》和《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梦》;三部著作,三种体裁,三种笔调;如果说《忏悔录》是一部编年史,《对话录》是一部心理分析小说,那么,最后这部《梦》便是一部散文诗。写这部作品时,卢梭已到垂暮之年,已完全放弃了与敌人周旋和与命运斗争的徒劳的努力,一切听天由命,因此心境恬适,十分悠闲,落笔为文宛如信步咏哦,把十篇《散步》写成了十篇优美的散文诗。就性质来说,这十篇文章是文学作品,但就内容来说,它们又是研究卢梭一生行事和思想发展轨迹的不可不读的著作。
政府片论
Douban
边沁
translator:
沈叔平
publishing house:
商务印书馆
1995
- 3
边沁(1748-1832)是功利主义、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奠基人。本书是边沁最早发表的一部著作,也是第一部较系统地将功利原则运用于政治思想领域的著作。
本书在形式上是批判英国法学家布莱克斯通(1723-1780)的《英国法律诠释》(或《英国法释义》)一书的。边沁认为,布莱克斯通对法律的叙述至多不过是说明法律的现状,实际上是在阐述的伪装下为现状辩护。而法理学的真正职能是对法律制度进行批判,目的在于求得改进。这种批判的标准只能由功利原则提供,即只能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标准去判断是非。他对启蒙学者所主张的社会契约论和自然法学说提出异议,进而从功利的原则出发,对主权者的权力的形制、来源及其可能的形式提出见解。他认为,主权者是具有确定性质的一个人或一群人,许多其他的人习惯于对他们表示服从;主权者的权威是无限的,不受法律的限制;主权并非产生于契约,而是产生于服从的习惯,当人们习惯于服从某个人或某个机关时,这个人或机关便具有了政治权威,即成为主权者;人们之所以服从主权者,是因为服从的利益大于不服从的利益。他认为法律不过是主权者的意志而已。
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
Douban
[法] 让-雅克·卢梭
translator:
李平沤
publishing house:
商务印书馆
2007
- 3
本书是1753年卢梭应法国第戎科学院的征文而写的论文。在性质上,这是一部阐发政治思想的著作,其重要性仅次于1762年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而在思想体系上,本书可视为《社会契约论》的基础和绪论。
卢梭是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他比他同时代的、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百科全书派人物,更富有激进性。恩格斯曾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卢梭此书和狄德罗的《拉摩的侄儿》同是18世纪中辩证法的杰作。当卢梭同时代的一些哲学家把人类的进步设想为一个不断上升的过程时,卢梭却已经发现人类历史发展本身所具有的两面性(进步与落后)和所包含的内在矛盾。他认为贫困和奴役:,亦即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的产生是随着私有制而来的,是建立在私有制确立的唯一基础上的。人在未开化的自然状态中,本来是平等的;可是当人们力求生活完善化,争取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时,人类则既在进步,又在退步,因为文明向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就向前进一步。到了专制暴君统治之下,不平等就发展到极端,到达顶点;这个顶点同时就将成为转向新的平等的起因和基础。这种新的平等,按照卢梭的看法,是更高级的、基于社会公约的平等。这些思想是可贵的。但卢梭的这些可贵的民主思想和辩证思想始终是与他的唯心主义观点和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结合在一起的。本书的写作,就是他隐避森林深处沉思默想之所得。
本书1755年出版后,很快就有了两种德文译本。1756年和1761年又有了两种英文译本。1770年有了俄文译本。在我国,直到解放以后才有了两种译本。一是1957年吴绪译,三联书店出版,自1959年改由本馆出版的本子。这个本子是根据1915年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的《卢梭政治著作集》译出。另一是1958年李常山译,东林校,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本子,译名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这个本子是根据法国巴黎社会出版社1954年出版的勒赛克尔评注的版本译出,其中除了评注以外,还收有勒赛克尔所撰《让-雅克·卢梭》一文,对卢梭的生平、著作和思想有较详细的介绍。1962年,我馆商得法律出版社的同意,借用该社原纸型予以重印发行,并于1982年收入《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由于李常山译本因故不再出版,我们特约请李平沤先生重译此书。
李平沤译本是根据巴黎伽里玛出版社1985年本译出,书名按照法文原名译作“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正文后面附有卢梭针对伏尔泰、费罗波里斯和一位博物学家对他这本书的批评所作的回答。
社会契约论
Du Contrat Social Douban
卢梭
translator:
何兆武
publishing house:
商务印书馆
2003
- 2
《社会契约论》是一部政治哲学著作。它探讨的是政治权利的原理,它的主旨是为人民民主主权的建立奠定理论基础。它的问世,是时代的需要,是人类社会向前进步的产物;它正确回答了历史进程提出的问题:法国命运的航船驶向何方。人类是幸运的,人民是伟大的,在历史发展的紧要关头,总有人指引前进的道路,人民总能及时做出正确的抉择。“在18世纪的法国政治思想领域里,存在着三种改革国家政治制度的学说:孟德斯鸠主张立宪君主制,伏尔泰主张开明的君主制,而卢梭主张民主共和制。